涉收賄立委疑植入「回溯條款」 柯建銘當年怒嗆:不要裝孝維!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國民法官法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發言。(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於院會發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國會近日爆發收賄事件,6名跨黨派立委、前立委涉入其中。根據立法院公報,還原當時的狀況,他們協助推動俗稱「SOGO條款」的「公司法」第9條修法,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力阻止,甚至怒嗆「不要裝孝維啦!」

立法院這次爆發跨黨派立委收賄的重大醜聞,檢調懷疑,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了奪回SOGO經營權,透過白手套行賄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及廖國棟、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及前立委陳唐山;此外,也查獲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嫌收賄護航殯葬業者變更地目。

事實上,經濟部是在2017年推動「公司法」修法時,行政院草案第9條,只將公司登記的偽造文書定義,明確化為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但是,本次涉嫌收賄立委們,主要受託要在《公司法》修法植入「回溯條款」。

廖國棟當時提案內容,主要是讓「SOGO條款」得以溯及既往,這讓經濟部次長王美花、黨團總召柯建銘極力反對,在協商過程中陷入激辯,最終廖國棟只好撤案。不過,全案進入二讀,時代力量黨團拋出增訂11條之1,這被認為是變相回溯,把回溯條款藏於其中,要讓法院介入。

根據立法院公報院會紀錄,在處理公司法第9條時,徐永明發言時說,經濟部從委員會質詢、審查時就對主管機關依職權撤銷的部分非常猶豫及推拖,連這麼簡單的道理,經濟部都還要猶豫,對於利害關係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的條文也要百般阻撓,甚至最後還鬧出醜聞,在委員會審查時經濟部居然假借委員提案,自己不敢表態。

徐永明說,時代力量一直認為公司法的修法對台灣的公司治理、經濟體質的健全來說非常重要,「可是,如果我們在第九條不敢面對 SOGO 的問題,不敢透過條文去處理它,我們就會倒退回100年前,還須想著迎接 21 世紀嗎?」

徐永明痛罵,經濟部的種種作為,都讓我們不禁懷疑,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徐旭東開的 ,不然為何可以如此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開後門,要讓確定在登記時違法的公司不用撤銷登記。

▼針對公司法第9條,立法院公報內容,徐永明發言紀錄。(圖/翻攝立法院公報)

▲▼針對公司法修法,立法院公報內容。(圖/翻攝立法院公報)

對此,根據立法院公報紀錄,柯建銘在發言時表示,大家都胡亂說,其實真相只有一個,「我告訴各位一個簡單的觀念,法院如何判,經濟部當然要如何做,今天大家都忘記一個事實,SOGO 的案子已經在前年由法院判定,難道修法可以改變它的一切嗎?」

柯建銘表示,時代力量又操作PTT抹黑他挺財團、抹黑王美花,「可是我要說行政院版本就是如此 ,行政院版本也沒有回溯條款,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判定,所以在委員會審查時,王美花次長有表示,基於比例原則,以後面對這件事是不是要以一個但書處理?那件事和現在這件事是兩碼事。」

柯建銘指出,「大家說到口沫橫飛,請看看第十一條之一,關鍵在這一條, 大家都沒有注意第十一條之一的規定,這一條是規定公司特定股東受到損害時,法院得依請求為判決,如果他們沒有事實,就胡亂提告,你要用這一條啊!如果他們胡亂提告,你可以要他們賠償損失啊!方法藏在這一條啦!不要再『裝肖維』啦!請各位看清楚。」

▼針對公司法第9條,立法院公報內容,柯建銘發言。(圖/翻攝立法院公報)

▲▼針對公司法,柯建銘發言內容。(圖/立法院公報)

▲▼針對公司法,柯建銘發言內容。(圖/立法院公報)

接著,根據立法院公報,在處理公司法第11條之1時,柯建銘發言時,把矛頭指向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請黃委員不要每次都把立法院同仁當作小學畢業;直接訴權、間接訴權你用的是英美法系,屬於不同體系,那是不公平侵害的救濟,你這樣子胡亂兜在一起,說得好像大家都不識字似的。」

柯建銘表示,請黃國昌不要以為立法委員都只有小學畢業、不識字,他提世界銀行、什麼洗錢防制,要知道法體系不一樣,「你在台灣拿美英法系的邏輯理論要法官直接介入所有的事情,真偽都不必管,馬上就說他侵害到我的權益,法官就要判公司重新返還!」他強調,提什麼世界銀行,英美法系跟我們不一樣,公司法、民法都修正得很清楚,究竟誰才經得起考驗,請停止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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