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回台遇澳門男「狂踢椅背1hr」!他氣炸轉身爆打辯正當防衛

▲▼台灣虎航。(圖/記者蔡玟君攝)

▲男子搭虎航從澳門返台,遇後排乘客狂踢椅背,他爆氣揍對方挨告。(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搭飛機從澳門返台,途中坐在後方的澳門籍林姓男子不顧空服員的勸說、制止,竟狂踢他的椅背,一氣之下他直接轉身爆打,害得林男頭部瘀青、流鼻血。一審由桃園地院審理,依傷害罪判劉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不採信劉男的「正當防衛」說詞,駁回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2018年4月3日劉男搭乘台灣虎航IT302號班機回台,坐在後方的林男竟狂踢椅背長達1小時,讓劉男氣炸直接轉身揍2拳,事後林男下機後便馬上報案。劉男表示,他三度提醒不要踢椅子,對方仍遲遲不理,聲稱是對方先打人,才會自我防衛,因為本身有糖尿病,眼睛剛動手術,只有1眼看得到,強調「眼睛沒有距離感,怎麼可能打人」。

同機的某旅客指稱,當時只有看到劉男動手打人,林男並沒有回擊;另一名與劉男同行的友人則表示,當時坐在椅子上的確感覺到「後排的人一直頂椅子,力道很大」,還提到「劉男雖做出拳的動作,但應該沒有打到人」,當時劉男先轉頭說「不要再頂了」,但林男不理,而空服員則因為忙於販賣服務,沒有前來處理。

高等法院認為,即便劉男友人的說詞表示沒有打人,林男也確實有與劉男產生口角衝突,覺得這句說詞並不能作為有利的認定,另外當時的目擊證人並沒有看到林男打人,確定劉男無理由「正當防衛」,最終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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