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手術開疝氣 術後竟變成大腿肌不足無法站立 

▲▼走路,健走,運動。(圖/翻攝PEXELS) ▲新竹一名劉姓醫師幫6歲女童動疝氣手術後,意外造成女童右股神經受損、大腿肌不足,遭到檢察官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示意圖/PEXELS)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劉姓醫師幫6歲女童動疝氣手術後,意外造成女童右股神經受損、大腿肌不足,遭到檢察官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劉姓醫師雖自白,覺得女童股神經受損與手術有關,但並未承認有任何疏失,由於自白不能做為有罪的唯一證據,加上女童股神經受損的原因無法斷定就是該手術所引起,法院最終宣判劉姓醫師無罪。

東元醫院一名劉姓泌尿科醫師2015年間幫1名6歲女童進行修補右側腹股溝疝氣手術,但女童術後卻變成右側大腿肌力不足,步態異常,常不支倒地,無法走路。

女童雙親帶她轉往新竹台大醫院就診,才發現女童手術部位有硬塊,乃是術後組織反應及血腫,經測量女童右大腿也有萎縮情形,也無法判定是否成殘,仍需長期復健觀察。女童雙親認定劉姓醫生有重大醫療疏失提告,檢察官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劉姓醫師坦承為女童施行右側疝氣修補手術後,女童有右側大腿肌力不足、步態異常,不過否認有業務過失傷害行為。他辯稱手術時並未傷及女童的右側股神經,推測可能是手術過程中以電燒止血時的熱傳導所致。

法官根據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劉醫手術過程符合醫療常規,雖有台大新竹分院診斷證明證實,女童右側股神經受損與這次手術不無關連,難謂無疏失之嫌,但鑑定中並無具體指出構成疏失的行為是什麼、是哪個行為造成女童股神經受損,更無法判斷手術的環節出狀況,也無法判斷劉醫應遵守注意醫療義務,因為無法因此認定手術造成女童股神經受損。

另依台北榮總及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也無法排除手術以外的因素造成,加上劉醫雖自白覺得女童股神經受損與手術有關,但並未承認有任何疏失,而自白不能做為有罪的唯一證據,因此法官認,所有證據不能證明劉手術過程中,何時行為造成女童股神經受損,也無法判斷劉是否有犯無業務過失傷害,因此判劉姓醫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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