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跟拍女友人「曖昧男教師」勒索50萬 公開車震幻想文失敗…反賠20萬

車,駕駛,開車(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房仲佯稱拍到林姓教師和陳姓女友人車震,結果被告慘賠。(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北部某技術學院擔任教職的林姓男子和陳姓人妻互動頻繁,被人妻友人聶男得知後,竟被尾隨偷拍並勒索50萬元;自知清白的林男帶著錢和律師赴約後嚇跑對方。心生不甘的聶男事後更自製「「○○學院爆不倫戀,偷吃外聘人妻老師」」傳單,杜撰車震幻想情節,傳真到該校各處室,企圖詆毀林男。事件曝光後,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聶男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緩刑2年;聶男另外賠林20萬元和解。

判決書指出,2018年9月,從事房屋仲介的聶男扮起私家偵探,尾隨偷拍2人多次,時間長達1個月,之後向林男宣稱拍下了兩人在國父紀念館停車場偷歡的影片,勒索50萬元,約在餐廳交錢。

聶男看到赴約的林男竟然帶著律師前來,嚇得不敢拿錢趕緊落跑。不罷休的聶男明知沒有車震畫面,仍然製作「○○學院爆不倫戀,偷吃外聘人妻老師,兩人偷搞性愛正在繼續中」等,標題聳動的傳單,並杜撰出車震細節,「人妻斜靠男方身上、撫摸南方、解開扣子,男方左手開車,右手撫摸人妻」、「林男下車,笑著對女老師說:『扣子都被妳解開了』」等。

陳女和林男都向檢方證稱兩人只是朋友,沒有曖昧關係;聶男也坦承罪刑。台北地院審酌聶男無明確證據,審理期間兩造以20萬元和解並付清,加上林男房仲收入不穩定,還負債60萬元,因此減輕其刑,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4月,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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