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短褲睡覺撩到姊夫指侵 小姨子痛醒尖叫「1小時後押去自首」

▲冬天,冷,睡覺,賴床,耍廢。(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姊夫趁小美熟睡時以手指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15歲少女小美(化名)平時與姊姊、姊夫同住,沒想到今年3月在家午睡時,竟然遭姊夫以手指性侵,痛醒之後嚇得大叫,這才沒有受到更多傷害。該名姊夫事後在小美的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最後被依對未成年人乘機性侵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中提到,小美當天下午4時許在房間裡午睡,姊夫進到房內後,看到她穿著運動短褲,一時忍不住,竟然趁著熟睡時偷偷伸手拉開內外褲,再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一次得逞;小美睡到一半突然痛醒,睜開眼睛一看,沒想到伸出狼爪的人竟然是姊夫,她嚇得大叫引來其他家人關注,這才逃過一劫。

▲陳姓男子去年1月邀已婚女業務吃火鍋,卻在飲料加入安眠藥趁機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小美痛醒之後嚇得大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與本案無關)

姊夫見事情露餡,也不敢繼續動作,1個小時後乖乖跟著小美一起到附近的警局自首。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男方身為小美的姊夫,本應善盡其責,關懷少女長大成人,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慾伸出狼爪,顯然已對受害者的人格發展及身心健全成長造成影響,甚至形成終生難以磨滅的陰影,實為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

但法官考量到姊夫已與小美的母親達成調解,並賠償35萬元,衡量他犯後主動自首、態度配合,也沒有相關前科,且還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最後依對未成年人乘機性侵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同時還得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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