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技術員「臉書網釣」 爸爸崩潰...小四女手機竟有自拍裸照 

▲▼499手機上網吃到飽熱潮結束後,先前沒跟上一波的人,都在等著各家業者何時會再推出新優惠!(圖/pixabay)

▲張男透過臉書聯絡上女童,引誘女童拍攝裸露下體及自慰影片。(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竹科一名患有輕度智障的張姓技術員,利用臉書蒐集未滿14歲女童的裸照,更要求對方自拍鹹濕照傳回供他欣賞,還問女童「有沒有摳穴的新影片?」、「跟別人打砲了嗎?」,新竹地院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

判決書指出,竹科張姓技術員在2017年8月透過臉書,截取13歲女童露胸 4連拍的照片,張男透過臉書聯絡上女童,與她開始聊天後,竟問她「哥哥想看你的胸部」、「我可以看影片嗎?」、「想看你拍影片給我看,可以嗎?」、「想看你的奶」、「有沒有摳穴的新影片?」、「跟別人打砲了嗎?」、「我可以看影片嗎?那個下面的」、「奶」、「要我說,你的東西在網路瘋傳嗎?」等引誘女童拍攝裸露下體及自慰影片,遭女童拒絕而未遂。

張男再透過臉書於2018年12月間,找到另外一名剛滿10歲的女童,以同樣手法引誘女童拍攝裸照得逞。不過,事後女童父親找到女兒手機內存有猥褻圖片,才報警逮狼。

法官審酌,張男明知被害女童均未滿14歲,為滿足自身好奇及慾望,而引誘2名女童自拍裸照,所為嚴重危害2女身心健全發展,念及張男犯後始終坦認犯行,並積極與2人和解,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且張男其為邊緣智能,而語文理解指數分數為63,屬於輕度智障,對於現實生活中的社交活動較為困難,才選擇網路交友方式。

最後法官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依附件所示和解內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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