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遭恐嚇「交男友就要妳死」 單親父刺死小黃運將二審判6年2月

▲▼高雄市蔡姓單親父親,不滿汪姓計程車司機長期騷擾女兒,憤而持刀刺死司機             。(圖/資料畫面)

▲高雄市蔡姓單親父親,不滿汪姓計程車司機長期騷擾女兒,憤而持刀刺死司機,二審改判6年2月。(圖/資料畫面)

記者陳以昇/高雄報導

2年前高雄市一名單親父親因愛女遭計程車司機長期感情糾纏、恐嚇「交男友就要妳死」,甚至在家門外堵人站崗嗆「我是看你年紀大了,不然我連你一起處理下去」,單親父憤而持刀刺死司機,一審依殺人罪判6年6月,上訴至高分院改判6年2月,可上訴。

在夜店上班的蔡姓女子因時常叫車結識汪姓計程車司機,兩人短暫交往就分手,汪男不甘分手,時常打電話、傳訊騷擾,甚至在蔡女家門外站崗,出言恐嚇「如果交男友就要妳死!」;面對長期騷擾,蔡女精神疾病日漸加重,蔡父多次勸汪男離開卻未見效果。

2017年3月30日凌晨6時許,汪男又開著計程車到蔡女門口站崗,蔡父再度上前趕他走,汪男竟嗆「路又不是你的,為什麼不能在這,我是看你年紀大了,不然我連你一起處理下去」,蔡父聽到後火大衝進家中,拿出一把長28公分的水果刀朝汪男猛刺,其中一刀命中心臟,送醫後不治。

單親的蔡父護女心切被依殺人罪起訴,因犯後有向被害汪男家屬道歉並賠償200萬元,2019年1月判有期徒刑6年6個月;蔡父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做出判決,審酌事因女兒遭長期騷擾才犯下殺人案,改判6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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