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完A片推倒母:好久沒那個很想要! 媽「抓鳥抵抗」逃陽台求救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法官痛斥阿明未謹遵人倫分際,惡性重大。(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凌晨看完A片後性慾高漲,當天上午竟想對媽媽伸出狼爪,嚇得媽媽抵抗、用手抓他下體,才掙脫跑到陽台求救。被害人說,兒子曾問她「媽媽,我性侵妳,妳會怎麼做」,她原以為對方只是說說,沒想到真的發生。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判阿明2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2018年7月某天上午,阿明從後方強行抱住媽媽,將媽媽轉向正面強吻,「好久沒有那個了,很想要」,並將她推倒在房間軟墊上;他不顧媽媽以陶瓷菸灰缸敲打他的頭部、以嘴咬他的唇舌,強行脫去她的內外褲,手掐頸部企圖性侵。

媽媽以腳踢踹、用手抓兒子的性器抗拒,因呼吸困難哀求他鬆手,並於他讓她起身坐起時,趁隙奪門而出,跑到隔壁房間關門上鎖,至陽台呼救並打電話報警,才讓這起亂倫案件曝光。

阿明律師辯稱,他因持續有潛在性的身心障礙,已達幻聽、幻覺現象,甚至有自殘行為;本件案發時已8天沒有睡覺,又飲用酒類、未正常服用精神藥物,致潛在性病因發作,案發當時,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應有顯著降低。

▼媽媽險遭兒子亂倫性侵。(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翻攝123RF免費圖庫)

▲▼性侵示意圖。(圖/123RF)

但媽媽證稱,她不覺得兒子有精神異常狀況,「他曾經問我『媽媽,我性侵妳,妳會怎麼做』,當時我回答說我會告他。當下我以為他只是說說,沒想到真的發生在我身上。」

法官請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顯示他所罹患的精神疾病,是因物質及酒精使用引起,若能戒除物質與酒精使用可恢復正常;他於鑑定期間精神狀態正常,表示記得案發情形,但拒絕談論案發經過,「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未達顯著降低。」

阿明坦承犯行說,因看完A片萌生「賤思想」。他上訴二審認為,難以接受一審判太重,他已勇於面對、悔過知道錯了,合理刑期應為1年6月。

但高等法院認為,被告本應謹遵人倫分際,竟因一時慾念想要性侵媽媽,因對方奮力抵抗而未得逞,但已造成她身心受創甚鉅,惡性重大,迄未達成和解,因此維持一審2年4月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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