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取締酒駕罪證不足不起訴竟挨告 「警察專屬律師團」首出動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東勢警分局土牛派出所處理酒駕案件,依法將陳姓男子送辦,因罪嫌不足遭檢方不起訴處分,陳男反告警方妨害名譽等罪。警政署為力挺同仁,指派剛成立的「警察專屬律師團」成員黃若甯律師協助,並將為他辯護。台中市警察局表示,除加強警員教育訓練,降低因公遭提告狀況發生,也呼籲全民支持、聲援警察勇於執法,讓警察無後顧之憂。

▲▼警政署 「警察專屬律師團」律師到東勢分局土牛派出所,給予挨告同仁協助。(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政署 「警察專屬律師團」首度出動,律師到東勢分局土牛派出所,給予遭告同仁協助。(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內政部警政署有鑑於全國員警值勤時,偶有員警執法卻遭涉案人或犯嫌提告,司法之路漫長,因此嚴重打擊警察士氣和家庭生活。今年6月10日特別成立「警察專屬律師團」,如因公涉訟需申請辯護,警政署將第一時間聘請律師並支付必要費用,讓警員無後顧之憂。

東勢警分局土牛派出所2019年2月某日巡邏時,發現陳姓男子疑似酒駕,尾隨到定點後,將下車的陳姓男子依規定酒測並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6月中偵結認為,警方跟車時距離太遠,到定點時車上的人都已下車,且有多人在場,無法證明車是陳男所開,最後罪證不足,陳男獲不起訴。陳男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憤而控告土牛派出所當天帶隊官妨害名譽、誣告、偽證罪。

▲▼警政署 「警察專屬律師團」律師到東勢分局土牛派出所,給予挨告同仁協助。(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察專屬律師團」律師黃若甯到派出所給予協助,協助警察度過訴訟低潮。(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政署 「警察專屬律師團」律師到東勢分局土牛派出所,給予挨告同仁協助。(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政署長陳家欽得知後立即指示「警察專屬律師團」協助,律師團黃若甯律師與台中市警局法制室18日前往土牛派出所了解狀況,並提供相關建議與協助。

黃若甯律師說,警察執法很辛苦,如果因公遭訴訟一定很無助,她很願意幫忙警察並提供法律支援,協助順利渡過訴訟低潮,這就是她為什麼加入律師團的原因。

中市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希望藉此讓員警知道,面對訴訟不是自己一人承擔,警政署及警察局都會是他強力後盾,讓員警安心工作,勇於執法。

市警局也說,未來會加強警員值勤教育訓練,儘量降低警員因公遭提告的狀況發生,但也呼籲全民繼續支持、聲援警察勇於執法,讓警察執法時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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