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根本沒有」核准儲蓄險 決定出手斬斷行銷話術

▲▼金管會召開「壽險業負責人座談會」,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圖/記者湯興漢攝)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國人喜歡買保險公司行銷所稱的「類定存、類儲蓄險」的保單商品,其實在保險局審核的險種裡面,根本沒有一種是稱為「儲蓄險」名稱。由於其解約糾紛率高,加上這一類保單商品的去年(2018年)新契約保費收入比率54.3%,比保障型、高齡化兩類保險加起來的45.7%還高,保險局也終於決定出手斬斷,回歸保險核心價值本質。

許多民眾一聽到「儲蓄險」就以為跟在銀行、郵局存款相同,想提錢就可隨時領回。其實不然,儲蓄險提前解約就得扣一筆違約金。如果遇到財務困難無法持續繳交保費,就可能會像許多保戶般,儲蓄險愈存愈薄。而這類糾紛頻傳,保戶多因自己沒有看清楚條款,申訴、告上法院也只能吞苦吃敗仗。

《ETtoday新聞雲》日前就收到台中當牙醫保戶詢問,他在二年內簽名買了20多張高額保費保單,年繳40、50萬到數百萬元都有,累積起來也繳了1千多萬元,以為買的是「儲蓄」保險,結果想解約拿回存款時才知無法拿回全部1千多萬元,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也敗訴。

事實上,這類糾紛的保單名稱多是「利率變動型壽險」,從頭到尾也沒有寫「儲蓄」二個字。很多人說常看到網站廣告「買儲蓄險找XX人壽」,都聽過儲蓄險,甚至還有買。但當記者問說「保單有寫儲蓄險嗎?」民眾多是答說「不知道,沒有細看保單」。記者則查詢保險局核准的保單,並無「儲蓄險」名稱。

保險局官員表示,已經多次提醒保險公司不能用「儲蓄」來宣傳保單,僅能說是一種「帳戶累積保單價值」的保險商品,而且就像「買手機綁約」提前解約會扣違約金一樣,保戶滿期前想拿回保費,會依保單條款約定被扣解約金,當作支付保險公司一些行政等經營成本費用,民眾務必要多加了解,也會督促保險公司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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