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桃園逆子弒母斷頭案 檢:「泯滅人性」請法官處以死刑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去年10月間,發生在中壢區陸光六街某眷村大樓逆子梁某,持菜刀追砍母親並斷母頭顱駭人聽聞命案,桃園地檢署今偵查終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提起公訴,下午將在押被告梁某移送桃園地院審理。檢方並以梁某手段兇殘,已泯滅人性,犯後未能誠實面對司法程序,避重就輕,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目前我國最嚴厲之刑為死刑。

▲桃園逆子弒母斷頭案偵查終結。(圖/ET資料照)

▲桃園逆子弒母斷頭案偵查終結。(圖/ET資料照)

檢方起訴書指出,梁某於去年10月17日下午6時15分許,在桃園市中壢區陸光六街27號12樓住處,因與其卓姓母親(66歲)發生衝突,竟至廚房持菜刀追砍母親,並猛力朝母親頭部、雙臂及身體多處揮砍,造成卓母的頭部受到10道重砍傷痕、雙臂上肢約有27處重砍傷痕及胸部、腹部有多處淺層刀傷,致卓母因全身約37道銳創出血、腦髓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後因出血性休克及中樞神經休克死亡。▲桃園逆子弒母斷頭案偵查終結。(圖/ET資料照)

▲發生逆子弒母斷頭案的中壢區陸光六街某眷村大樓。(圖/ET資料照)

梁某在母親頭部及雙臂猛力重砍多達37刀,刀刀見骨,並在卓母因失血過多氣絕身亡後,甚砍下頭顱及左手腕,並將頭顱朝連接廚房的後陽台外拋丟,左手腕則留在房間內。同日晚間7時許,警方據報破門而入後,發現卓母已慘死屋內而當場查獲,並扣得行兇所用之菜刀及開山刀。

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靜怡、指揮中壢警分局偵辦,今偵查終結,依刑法第272條第1項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提起公訴,下午將在押被告梁某移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檢方並指出,由於梁某手段兇殘,實令人髮指,顯已泯滅人性,所生危害甚鉅,惡性匪淺;且犯罪後未能誠實面對司法程序,避重就輕,飾詞圖卸,態度不佳,難認悛悔,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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