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華航罷工影響行程 消保處:保留單據可求償

▲▼華航機師罷工,松山機場旅客報到情形。(圖/記者林敬旻攝)

▲華航機師罷工,部分旅客行程受影響。(圖/記者林敬旻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華航罷工事件影響至少4千名旅客權益,對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受影響之消費者務必保留所有之相關單據,以供日後求償之用。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若因華航罷工所支出之相關費用均應保留單據,以利後續求償之用,也請交通部觀光局及民用航空局應分別督促旅行社及華航落實保障消費者之權益,若有消費爭議,應以有利於消費者之方式從寬妥適解決。

針對旅行社部分,消保處指出,旅行社應為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旅客若要解約退費,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4條規定處理,除了「必要費用」應依個案事實妥適認定,如航班停飛,機票費自不應列為必要費用,旅行社應返還旅客,國外食宿及交通費用之損失,旅行社應儘速向華航求償後,返還旅客。

▲航班有165名旅客,旅程受到延誤            。(圖/記者吳奕靖攝)

▲出遊遇華航罷工旅程受到延誤 。(圖/記者吳奕靖攝)

若個人行程受罷工影響,消保處表示,華航更改或取消航班,應及時通知旅客,並協助旅客簽轉其他航空公司,或提供退、改票免收手續費;若旅客因行程延誤造成國外食宿及交通費用之損失,行政院消保處呼籲,華航應釋出最大善意,提供適當補償措施。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航班如有遲延情形,依「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之規定,航空公司應即向乘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並適時免費提供必要之通訊、飲食或膳宿、禦寒或醫藥急救之物品等,消費者可依實際狀況主張權益。

▲▼華航機師、機師工會於松山機場抗議喊口號說明訴求。(圖/記者林敬旻攝)

▲華航機師、機師工會於松山機場抗議喊口號說明訴求。(圖/記者林敬旻攝)

消基會也發布新聞稿指出,雖然罷工係屬法律賦與勞工的權利,但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仍然希望政府迅速修改相關勞工法規,對於涉及牽連廣大大眾交通運輸事業的勞工罷工權利,規定應有至少7至10天的合理預告期間制度,俾讓消費者能有適當反應期,且讓勞資雙方容有最後協商溝通的緩衝期;再者,另規定該等事業單位,對於預先購票的消費者,因罷工而遭遇損害者,亦應予以適當補償或賠償等,以同時兼顧勞工與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認為,依《民法》224條規定「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亦即航空公司是旅行社旅遊契約的履行輔助人,航空公司的過失,債務人(旅行社)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旅行社當然應該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第14條有關「因旅行社過失無法成行」的規定,依業者通知無法成行距出發日期的長短,對旅客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到100%),而不該反過來要消費者負擔損失,所以個別消費者透過旅行社購票,亦應比照處理。

消基會表示,團體旅客可向旅行社主張無條件解約,不必額外支付任何費用,且因滯留或延誤而產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亦可向旅行社求償;個人旅客除接受華航提供的無條件解約、現金券或補償金外,亦可因滯留或延誤而產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向航空公司求償;消費者與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所簽訂的各項契約與單據都應妥善保留,包含因延誤或滯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以備將來可以委託本會或其他單位向業者求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