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疑遭保母虐待「發抖+高燒」! 華裔爸媽竟被「剝奪撫養權」

▲▼保母、育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保母、育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紐約華裔婦人曹丹妮2018年12月底時,因為自己與丈夫的工作較忙,透過家人介紹聘請一名來自福建的60歲保母帶小孩,沒想到本月7日晚上,她的2月大小孩出現發抖跟高燒不退的症狀,送醫治療後被發現腦部、眼部多處出血,而且皆因強烈外力造成。醫院通報當地兒童福利局後,曹丹妮竟變成了被告,同時也失去2個小孩的扶養權,再加上原本住在家中、被懷疑對小孩施虐的保母帶著行李逃走,讓她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根據外媒報導,曹丹妮原本跟老公從福建移民到美國,兩人經營一間建築行,平時因為工作較忙,2018年12月23日時,為了能讓2個月大的兒子有人能照顧,於是接受家人的推薦,雇用了來自福建長樂60歲的保母鄭麗珍。

不過就在7日晚間,曹丹妮的兒子突然出現不停發抖、高燒不退的症狀,將人送到醫院之後發現腦部、眼部多處出血,額頭的部分則是浮腫,隨後被轉送到兒童醫院搶救。曹丹妮被醫院告知,小孩的傷並非意外造成,而是受到強烈外力才受傷,所以必須通知警方,和呈報紐約市兒童福利局調查。

不過令曹丹妮最傻眼的是,就在兒子住進加護病房,於10日做完了腦部手術後,她竟然變成了被告人,同時也失去對兩個孩子的扶養權,想要回家找疑似虐待小孩的保母,卻發現人早就收拾行李跑了!

報導中指出,先前兒童福利局的人曾到家中對保母進行調查,但是因為她沒有提供居住地址,拿的也是旅遊簽證,所以就算曹丹妮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逮捕令,還是讓人逃走了。曹丹妮說,到現在為止已經開了兩次庭,只有在兒童福利局的人員陪同之下,才能跟孩子見面,生活要在孩子跟工作兩邊跑,很是痛苦。

而相關律師則稱,這樣的案件屬於「虐待忽視」,雖然監護人沒有造成直接傷害,但卻得負上連帶責任;此類案件的訴訟期較長,平均2年以上,被告家庭需要向法院提供證據,與兒童福利局爭取孩子的扶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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