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爆「永達校董挪用校產」:教育部只會發公文!

▲▼受到少子化衝擊,永達技術學院2014年8月停辦。(圖/翻攝自GoogleMap)

▲永達技術學院。(圖/翻攝自GoogleMap)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受到少子化衝擊,屏東縣的永達技術學院2014年8月停辦,原本應該在2017年8月解散清算,將全數校產歸公,但教育部將時程表延至2020年,更被踢爆董事會涉嫌挪用校產。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7)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董事私自挪用6000萬的校產,但教育部3年來只發公文,毫無具體作為,要求教育部追討並確保剩餘校產的正當運用。

高教工會會中指出,2014年8月7日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原本早應於2017年8月6日因停辦滿3年依法進行解散清算程序,將全數校產歸公,卻因教育部於2017為永達校董量身打造「永達條款」後,私自將永達的解散清算年限延長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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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揭露,永達董事會違法挪用校產。 (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拿出資料爆料永達董事會挪用校產。(圖/高教工會提供,下同)

距離2020年1月6日的解散清算期限,今天剛好開始倒數1周年,工會表示,永達董事會於停辦後違法挪用校產,私自將變賣校地所得至少6000萬元的校產,私相授受給學校董事,連同董事二等親與關係企業則高達1億4500萬元。

教育部除了發發公文之外,毫無作為!」工會質疑,教育部再不盡速於2019年解散違法董事會,改派公益董事追討回遭董事會非法挪用之鉅額欠款,啟動對教職員與學生應有之補償程序,等永達進入解散後,由原董事會自行所組成的清算人,又怎麼可能追究校產、補償師生?

▲▼高教工會揭露,永達董事會違法挪用校產。 (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認為,教育部只是發發公文,無明顯作為。

根據高教工會調查,永達技術學院於2014年7月24日向教育部提出要求處分「大湖體健休宿舍大樓建物」之申請,而教育部於同年8月7日回函學校,文內表達關於該處分案原則上同意,但「本案處分後之款項運用…處分款項之50%部分,應包含教師、職員優惠退休、離職所需相關經費;並以該校師生利益與學校整體改善中為優先考量,不得用於攤還董事以借貸方式提供學校運用之債務」。

隔年2015年,永達董事會便以新台幣1億4500萬之金額變賣大湖校地。教育部於核准該買賣之臺教技(二)字第1040050609號函文中,再次向永達董事會表示,「有關該處分價款運用不得用於償還董事以借貸方式提供學校運用之債務,特再申明。」

工會質疑,儘管教育部特別兩次函文要求永達董事會處分校地之款項,應用職教職員生身上,不得償還董事欠款,永達董事會竟完全不將教育部的命令當一回事。就在變賣校產的同年,永達董事會私自將學校所得款項其中6000萬元,挪用攤還具永達董事身分的日商負責人河崎惠子(其為永達前董事長馮明雄的姐姐)。公然違反教育部所設的處分要件,使校產未用於補償師生,反而優先流入董事口袋。

除此之外,根據工會交叉比對永達技術學院104學年度的會計師查核報告書之內容發現,永達董事會於該年度支付償還了不只董事河崎惠子6000萬元,另外也支付償還董事長王仁孚500萬元、董事二等親洪銘勳700萬元、董事二等親王貞慧1500萬元,以及董事關係企業獎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500萬元、天一興股份有限公司3300萬元。

工會認為,若將這些支付償還給董事、董事二等親與關係企業的金額總數進行加總,總數正好就是1億4500萬元,恰巧完全與永達技術學院變賣校產後所得之款項完全相同,這讓人不禁合理質疑,永達董事會違反教育部命令私自挪用的金額根本不止6000萬元,而是將變賣校產後所得之款項,全數優先流入董事及其相關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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