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戴很久!?前妻離婚1月有新歡 醋男殺新歡定讞

▲▼王姓男子離婚一月,刺死前妻新歡,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王姓男子離婚一月,刺死前妻新歡,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王桂林,不滿與小20歲的前妻離婚後,前妻竟能在1個月內結交新歡,王男懷疑自己早就被蒙在鼓裡戴綠帽,去年底相約與新歡談判,醋勁大發,殺死新歡。一審將王男判刑17年,二審改判刑16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經營消防工程公司的王桂林(69歲),與小20歲的麻姓女子結婚超過20年,育有1女,但麻女在去年突然以王男有債務為由,要求離婚,2人在去年7月間離婚後,同住但不同房。案發於去年8月初,兩人離婚還不滿1個月,王男突然質問麻女:「有沒有在外面亂七八糟?」麻女回說「沒有。」但王男不信,還撂下狠話,不要讓她遇見。

第二天晚間王男喝了酒,得知麻女已經有新歡金姓男友,懷疑前妻早在離婚前就讓他戴綠帽,心生不滿,剛好對方約自己談判,王男決意帶刀赴會。王男見前妻與金姓男友有說有笑、動作親密,且表明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一言不合,王拿出刀刃朝對方右胸、左胸、右臉、背部、右掌等處共刺了8刀,金男氣胸血胸、內出血、呼吸循環衰竭等死亡;警方到場對王酒測,酒測值達0.57,並將王男帶回偵訊。檢方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王男判刑17年,二審改判16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王男在庭上表示悔意,願意對被害人家屬道歉,並先賠償20萬元,但被害人家屬不願接受,也不表示意見。二審因此認定王男稍有悔意,才會做出改判。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更保台南分會技訓班助更生

法務部長蔡清祥關切苗栗東里家風

5男關一起 牢房竟變炮房

判刑定讞 可循替代刑罰免入監

湯文章/再審也不能重評證據

雷皓明/幫別人簽名犯偽造文書嗎

雷皓明/「打我啊笨蛋」 你真打?

王碩志/打人巴掌犯了什麼罪

給說法/摔壞家人手機算家暴嗎

給說法/易服勞役多少錢折一日?

給說法/放高利貸屬於重利罪嗎

陳雅譽/遭詐騙匯款小心淪洗錢犯

雷皓明/網上公開判決書小心觸法

梁維珊/確認婚姻無效後如何維護權益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