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帛琉12月1日起免簽證 可享停留90天

▲▼大陸宣布旅遊禁令後,帛琉的旅遊業大受打擊,首都(Koror)的旅館區和餐廳都空蕩蕩。(圖/路透)

▲帛琉首都(Koror)。(圖/路透社)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外交部30日表示,爲展現對太平洋友邦國家的重視,並基於簽證待遇平等互惠原則,依據我國與帛琉共和國兩國國民互免簽證協定,自12月1日起,兩國國民入境互可享免簽證待遇,且能停留90天。

外交部新聞稿指出,此次是繼我與諾魯共和國、吐瓦魯國、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及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友邦後,再次與我邦交國實施的雙邊互免簽證待遇安排。

外交部表示,12月1日起,台灣與帛琉兩國國民於彼此國境旅行時可免簽證停留90天,我原予帛國國民電子簽證待遇將自同日起相應取消,須注意兩國國民所持護照(含普通、外交及公務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另適用免簽證的我國國民是指任何具中華民國(臺灣)國籍的個人;帛琉共和國國民則是任何具該國國籍的個人。

外交部強調,我國將續與太平洋其他友邦就開放互予國民免簽待遇積極洽商,以增進人民互訪及瞭解,並進一步深化邦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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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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