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娟基金會:還我遊戲權 北市僅9%公園適合2到6歲童

▲▼遊樂器材,公園,溜滑梯,罐頭公園。(圖/記者姚南宏攝)

▲公園溜滑梯,非本文所指之處。(示意圖/記者姚南宏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30日在士林蘭雅公園的記者會指出,2到6歲兒童平均一週到公園2次以上的頻率達7成,但適合該族群的公園僅占不到1成。台北市分區抽樣154個有遊戲場的公園告示牌,標示「適用年齡為6到12歲兒童使用」的公園占8成。為此,他們高喊「還我遊戲權」!

靖娟基金會3月初針對家長進行兒童遊戲需求問卷調查顯示,2到6歲兒童平均一週到公園2次以上的頻率達71%,高於6到12歲兒童的49%,而適合2到6歲兒童的公園僅占9%。執行長林月琴表示,70%遊戲場具備低齡遊戲設施,但若2到6歲孩童在公園玩遊戲時受傷,公家機關並不為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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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發生過3歲幼童,不慎從滑梯扶手的空隙墜落,導致鎖骨骨折,但台北市政府公園處卻對家屬說,「公園告示牌有標示是給6到12歲的小孩玩的,妳的小孩不適合。」

林月琴還說到,「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享有適合他們年齡的遊戲和娛樂活動的權利。」依台北市公園比率來看,平均3,386個低齡孩童只能分到一座公園。他要求政府做到以下四項包含告示要適齡、還我遊戲權、市府勿卸責、資訊更清楚。

▲▼學生、上下學、過馬路、交通安全、道路安全。(圖/靖娟基金會提供)

▲靖娟基金會致力於保護兒童安全(圖/靖娟基金會提供)

另外,靖娟基金會28日亦在臉書表示,「考量到孕媽咪和帶6歲以下孩子的家長外出的辛苦,停車場未來將釋出至少2%的停車位設為孕婦優先停車位」。他們致力「推動兒童安全教育宣導、協助遭逢事故傷害之兒童及其家庭,並督促政府研修執行兒童安全相關之法令」,以達減少兒童事故傷害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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