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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獨立二級機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揭牌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於桃園監理站舉行揭牌。(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於桃園監理站舉行揭牌。(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3日於桃園監理站舉行揭牌。市長鄭文燦指出,今(107)年起,市府成立獨立的二級機關「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聘請學者專家共同參與車輛事故鑑定,提供鑑定意見書,將更加提高車輛事故鑑定的專業性、自主性、客觀性,也可作為後續協調和判決參考依據。

鄭文燦說,桃園升格後,車輛事故鑑定業務從交通部公路總局移轉到市府,自105年於交通局下增設「肇事鑑定科」,辦理車禍案件肇事責任歸屬業務,107年起,則成立「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一般車輛事故的鑑定程序,由警方核發「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可能的肇事原因,重建、還原現場,是所有鑑定的基礎。非進入司法訴訟的案件,可以在距肇事日期6個月內,自費3,000元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鑑定;已進入司法訴訟的案件,則可向司法機關聲請囑託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於桃園監理站舉行揭牌。(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於桃園監理站舉行揭牌。(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將透過肇事後之現場資料,深入分析重建肇事過程,釐清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客觀釐清肇事責任,提供鑑定意見書,給當事人或司法單位作參考,對後續保險公司理賠或損害賠償的責任釐清都很重要。

鄭文燦進一步指出,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的工作很辛苦,通常需釐清車輛損害或人員傷亡,同仁情緒需要適當的調適,第一線服務人員,更是要面對當事人的主觀看法及情緒,在服務的同時,也要保持客觀冷靜,希望藉由成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持續提高服務效能與客觀性,市府也會給同仁更多支持。

包括桃園市議員陳美梅、蔡永芳、邱素芬、市府交通局長劉慶豐、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所長林翠蓉皆一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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