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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只有台南沒有勞動檢查處? 勞工局說依法辦理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勞檢機構名稱是勞檢處或檢查中心並不是重要,關鍵是要提供優質服務保障勞資雙方權益才是重點。(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勞檢機構名稱是勞檢處或檢查中心並不是重要,關鍵是要提供優質服務保障勞資雙方權益才是重點。(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工運人士毛振飛,在臉書發文指出,問勞動部的官員,「請問為什麼六都只有台南沒有勞動檢查處?」,勞動部官員則是回應,勞動部願意播款給台南,沒想到台南市長官回說:「不必,我們台南鄉下地方不會有勞資問題!」,台南市勞工局嚴正否認,勞工局依法辦理監督檢查。

勞工局指出,此一說法來源純屬子虛烏有,台南市政府從未表示「台南鄉下地方不會有勞資問題」
;台南市政府從未表示「不必,我們台南鄉下地方不會有勞資問題!」;台南市在未設置專責勞檢機構時,由中央勞動部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與地方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合作分工,推動宣導、輔導、檢查等各項作為,並不因有沒有設置勞檢處,而影響業務推動。

勞工局負責勞動條件業務,104年檢查3866場次、105年4337場次、106年截至10底完成3633場次之檢查量近3年累計11836場次;除前述外另辦理職安輔導,104年輔導2482場次、105年2490場次、106年截至目前完成2401場次近3年累計7,373場次;另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則負責職業安全業務,兩機關分工合作推動宣導、輔導、檢查等各項監督檢查。

台南市政府於106年1月1日正式成立勞動檢查中心,勞動部並於106年9月1日起授權市府轄內8大工業區,包括柳營科技工業區、樹谷園區、永康科技工業區、新營工業區、官田工業區、永康工業區、台南科技工業區、安平工業區之勞動檢查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監督檢查。換言之,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中心,與其他五都之勞動檢查處同為法定勞動檢查機構,台南有勞動檢查機構是不爭之事實。

另有關勞動條件檢查員部分,台南市勞工局自103年起即有20名,從事台南市全轄區之勞動條件檢查,另自106年9月1日起增加轄內八大工業區職業安全監督檢查,106年10月起增聘18名職安勞動檢查員,從事轄內授權八大工業區職安監督檢查。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勞檢機構名稱是勞檢處或檢查中心並不是重要,關鍵是要提供優質服務保障勞資雙方權益才是重點,勞工局檢查中心前已從事全區勞動條件檢查,並於106年9月1日起新增八大工業區職安監督檢查,六都除台北市、高雄市早期已完整授權外,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現階段均為部分授權,並預計在108年7月起四都同時完整授權,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會繼續努力,為勞工朋友權益把關,以建構安全優質勞動職場,共創勞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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