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妻偷吃設計師 原味內褲洩底!醫師夫採證告贏

▲抓姦,小三,約炮,打炮,性行為,偷吃,老王,汽車旅館,賓館,酒店,飯店,開房間,做愛,休息,QK,QK(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陳姓護理師嫁給蔡姓醫師後,與鄭姓設計師不倫,還被小姑發現她開車到鄭男的工廠,蔡男接獲消息後,偷偷拿走陳女當天穿的內褲,果然驗出陳、鄭2人體液。蔡提告求償,一審獲判75萬元,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蔡、陳於2009年結婚(目前2人已離婚),2012年間,2人經友人介紹認識鄭男,並由鄭負責幫2人的住處及診所設計、裝潢。

2015年2月某日,蔡男的姊姊搭朋友車到鳳山家樂福購物,發現弟媳(即陳女)的車,並看見陳、鄭提東西上車後又進家樂福,隨後陳女1人駕車離去,蔡女與友人一路尾隨,過程中雖然跟丟,但後來在鄭男工廠發現陳女座車,便將此事告知蔡男。

蔡男相當機警,偷偷拿走妻子當天穿的深藍色白刺繡內褲,交給檢方採證,果然確認上面所遺留的分泌物及精液分別屬於陳女、鄭男。

此外,2人在line的對話包括:「真的有梅毒(指鄭男)」、「我都擔心萬一我也有了」、「跟你每次都有」、「好想抱著你好好睡一覺」、「跟我常高潮、好幾便(遍)」、「還有一夜七次」等語,法官因此認定陳、鄭有發生性關係。

蔡男除提刑事訴訟外,並向妻子、鄭男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判賠75萬元,陳女主張她在離婚訴訟官司已經判賠,認為蔡男重複求償,因此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本案與離婚訴訟判賠並不相同,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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