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骨仔總裁」製贗品流市面!朱銘提告「伯樂」獲賠1.2億元

▲雕塑藝術大師朱銘作品遭合作廠仿冒,檢調起出大批朱銘銅、木雕塑偽品,市值逾億元。(圖/記者孫曜樟攝)

▲朱銘作品遭合作廠仿冒,檢調起出大批銅、木雕塑偽品,市值逾億元。(圖/記者孫曜樟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雕刻家朱銘的「太極系列」價值連城,近年來卻在市面上流傳有高度擬真的仿製品。檢方調查,前志嘉建設董事長葉榮嘉與朱銘熟識多年,竟提供真品供藝品商施景文等業者送往大陸開模,並輾轉將贗品低價流入市面。葉榮嘉等8人依偽造文書、違反著作權法判刑;民事部分,施景文等3人需賠償1億1265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77歲的建商葉榮嘉,創辦上櫃公司志嘉建設,與朱銘是多年好友,也堪稱是朱銘的「伯樂」,當初朱銘第一件雕刻「太極」還是模型時,他就以獨到的眼光前後花6、7千萬元大力贊助,也收購多件朱銘的正版作品。

判決指出,葉榮嘉於2010年到2013年間,將自己的朱銘收藏「太極─起勢」、「太極─單鞭下勢」作品交給業者施景文等人開模,並送至大陸製作贗品,之後又送回台灣偽造朱銘落款。

施景文另於2009至2013年間找上真品模具的的鑄銅廠業者,以數萬元至百萬不等的價格,陸續訂製多項朱銘作品,再以低價將贗品流入市面,部分還轉贈給葉榮嘉當作回饋。

調查發現,葉榮嘉將偽造的保證書與贗品送給建設公司客戶,或是給住戶委員當作禮物,雖然在市面上販售的都是朱銘真品,不過偽造落款與散布贗品都屬觸法。

檢調於2014年前往葉榮嘉等人住處搜查,當場共查獲222件仿冒品。法院依偽造文書、著作權法判處施景文3年徒刑;判處葉榮嘉2年徒刑,緩刑5年,其餘6人分別判6月至1年6月不等。

朱銘另外也提出民事訴訟,向葉榮嘉、施景文等3人求償8億4750萬元。法官審酌仿冒品成交價格,並扣除葉已歸還的11件真品與支付1000萬支票,判3人共須賠償1億1265萬元。

▼台灣雕刻大師朱銘。(圖/ETNEWS資料照)

▲朱銘。(圖/ET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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