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還愛他要我原諒」 少女小五就遭父猥褻:他是惡夢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少女小伶(化名)自國小5年級開始就遭父親吻胸、摸下體猥褻,數度向母親及伯母求助都沒有即時獲得幫助,她一直忍到國一才在學校作業憤恨寫下,「恨死那連垃圾都不如的男人,對他感到不屑。」、「(除非)那個垃圾死!我才能安心在家,他像是我的惡夢,只希望我快點醒來。」

▲小伶在作業上淚訴遭父親猥褻的事,「(我不能)去接受那個男人,我媽現在仍然喜歡他,甚至感覺要我原諒他!我不要。」(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伶2010年8月從高雄搬到台南與祖父母同住,當時才國小5年級的她因為失眠睡不著,於是打電話找父親來陪伴,沒想到對方竟然趁著母親不在,不顧她反抗強行伸手摸進內衣褲裡吻胸、摸下體,雖然事後她多次向母親及伯母求助,但都只得到「不喜歡要跟爸爸說」,之後就沒有下文。

小伶一直忍到國一才在「語句完成測驗」的作業上寫下字字血淚,「(我想知道)為什麼我媽要和那種男人上床生下我,那種垃圾。」、「我恨死那連垃圾都不如的男人,對他感到不屑。」、「(除非)那個垃圾死!我才能安心在家,他像是我的惡夢,只希望我快點醒來。」、「(我不能)去接受那個男人,我媽現在仍然喜歡他,甚至感覺要我原諒他!我不要。」這才揭穿這起事件。

但小伶的父親反控,是因為女兒不想跟爺爺奶奶住在一起,加上又是叛逆的青春期,才會把事情說得好像很嚴重,且學校作業不像公文一樣具可信力,因此上訴至更一審。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小伶能指出父親第一次猥褻的時間、地點,加上母親、伯母以及學校老師的證詞,都證明小伶在事發之後接受輔導時情緒相當低落、憤怒,且根據該張作業的時序以及用詞,實在看不出她故意誣陷,研判那只是父親為了脫罪的說詞,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4年有期徒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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