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九成國家男女不平等 已開發國家亦在列

▲全球仍有19個國家將「服從丈夫」視為女性的法律義務。(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1世紀的今天,「男女平權」在全球許多地方仍是可望而不可及。「世界銀行」(World Bank)最新報告指出,全球約90%的國家(155個)仍然存在著至少一項限制著女性經濟權利的法律,有多達100個國家限制女性工作自由。即使是已開發國家也不例外。

英國《衛報》報導,「世界銀行」9日發表「2016女性、商業和法律:實現平等」報告, 對象涵蓋了全球173個國家。報告指出,全球多個國家的法律條文中存在不少不利於女性經濟地位的內容,造成嚴重的「性別歧視」待遇。當中沙烏地阿拉伯、約旦、伊朗、阿富汗和葉門5國高居榜首。這些國家制定不利於女性發展的法律條文數量最多。

報告指出,全世界女權比較落後的國家多達數十個,這些國家主要分布在中東、北非和南亞地區。數據統計,全球有18個國家的女性由丈夫掌控就業權利,如卡達和伊朗。19個國家仍將「服從丈夫」視為女性的法律義務。 在32個國家裡,妻子需要得到丈夫的允許才可以申請護照,如埃及、烏干達和巴貝多。

此外,女性在全球35個國家不具備和男性一樣的繼承權,即便一些國家立法允許女性繼承財產,她們往往也會迫於社會壓力而放棄此一權利。

從工作權的角度來看,研究人員發現,全球有41個國家禁止女性在工廠任職。29個國家不允許女性上夜班。不少已開發國家的女性工作權仍然受到限制。在法國,女性無法從事涉及「負重25公斤以上」的體力勞動,意味著該國女性跟快遞這一類工作無緣。

《紐約時報》說,美國雖有產假,卻不存在「有薪產假」,是全球上沒有全國性法律支持這一權益的國家之一。

可堪安慰的是,近年來全球促進男女平權仍有些積極作為。過去短短兩年,以發展中國家為主的65個國家裡,總共制訂了多達94項促進男女平權的改革措施。不僅如此,127個國家也已經修訂反對家庭暴力的法律。25年前,具備這種法律的國家僅有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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