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槍決/王秀昉打死婦人及3歲女 入監被判10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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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監所已槍決死囚曹添壽,目前還有王秀昉、鄭金文兩名死囚。(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後,法務部在傍晚於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監所同步槍決6名死刑犯,其中一名台北死囚王秀昉19年前與鄰居婦人起爭執,持棍棒打死婦人及其3歲女兒,並把屍體載往停車場棄屍,王秀昉入監後被判決10次死刑,兩次無期徒刑,於2007年判決死刑定讞。

1996年10月10日,林口長庚停車場的高姓清潔工發現一輛小貨車傳出惡臭還流出血水,立刻打電話報案,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31歲的呂美玲和她的3歲女兒陳屍在車上,呂婦頭部曾遭重擊,女童的頭和脖子都有明顯外傷,警方調閱呂婦居住大樓的監視器發現鄰居王秀昉涉嫌重大,隔年將王嫌逮捕。

王秀昉曾開贓車當計程車司機,載到鄰居呂美玲兩人變成朋友,呂婦和賴姓通緝犯同居,某天兩人吵架後呂婦透過王秀昉的警察朋友抓賴男,但呂婦事後反悔不斷責怪王秀昉,1996年10月5日王秀昉拿棍棒打死呂婦,其3歲女兒在旁苦苦哀求「不要打我媽媽」,王仍然把呂婦打到腦漿四溢,並將其女活活掐死。

法院認為王秀昉和鄰居母女並無深仇大恨,竟痛下此毒手,還不顧婦人幼女的哀求,手段殘忍民滅人性,因此經歷更10審開庭審理後,於2007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王秀昉死刑定讞。

專題:法務部0605執行死囚槍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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