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消息指出,有4名強姦、殺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已被執行死刑。(圖/CFP,為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28日公布的消息指出,有4名強姦、殺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已被執行死刑。該4名罪犯分別為強姦未成人多次的「陳玉章與潘永貴」、犯下強姦並殺害10歲女童的「徐川雲」,以及惡意殺害2名兒童的楊勝鬆。法院負責人指出,他們歷來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情節嚴重者「堅決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綜合陸媒報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所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指出,雲南省大理白族與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陳玉章、潘永貴執行死刑;四川省廣安市法院則對徐川雲執行死刑;楊勝鬆則由貴州省銅仁市人民法院執行。
報導更指出,罪犯陳玉章是雲南省南澗彝族自治縣南澗鎮新山小學的老師,在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利用自己的教師身份,以暴力、威脅、哄騙利誘等手段,在教師宿舍內先後強姦女學生14名,其中13名爲幼女,且其中6名幼女甚至長期受害達數十次或上百次。
潘永貴是雲南省彌勒市的農民,曾有盜竊前科,在2014年3月至6月14日間,誘騙被害人到指定地點見面,再用毆打或強行擄走等暴力、脅迫手段,合夥強姦達19人,其中18人更是不滿18週的未成年人,後來有7名學生也受害。
罪犯徐川雲則是四川省嶽池縣的農民,他在2015年7月6日晚間在當地一間超市遇到10歲李姓女童,後來將女童騙至偏僻處,強姦後更痛下毒手殺害。此外,徐川雲還有詐騙前科。
楊勝鬆居住在貴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本身也是農民,他在2015年1月開始就長期對陳姓妻子施以家暴。後來陳姓妻子2016年想帶著13歲與4歲的兒子出門找村落的幹部評理時被發現阻止,2個兒子更被楊勝鬆拿磚塊重擊頭部死亡。
大陸人民法院負責人指出,他們歷來對未成年人權益都給予特殊保護,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尤其對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與條件來性侵或殘害女童的罪犯;犯罪性質或情節極為惡劣,且後果非常嚴重的,他們都「堅決判處死刑,絕不會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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