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氣爆勘驗結果出爐 3樓前陽台外管漏氣欣欣難卸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8月15日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發生瓦斯氣爆,造成2死17傷,檢方1日公佈部分現場勘驗錄影,認定氣爆發生原因,是主受災戶3樓前陽台的瓦斯外管鏽蝕漏氣造成,欣欣天然氣公司需負全責,檢方並傳訊案發前,曾到社區檢測的3名欣欣員工依涉犯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列為被告,分別諭知20至30萬元交保。

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繼高雄氣爆後發生嚴重瓦斯氣爆,雖兩者氣爆原因不同,但卻同樣造成社會人心惶惶,台北地檢署在指派檢察官官惠燕前往現場,會同新北市消防局火災調查、刑大鑑識人員,及欣欣天然氣公司人員共同對氣爆現場瓦斯管線進行勘驗後,為解除社會疑慮,今日公布2段檢方勘驗錄影帶,初步認定氣爆原因欣欣天然氣公司難辭究。

▲▼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瓦斯氣爆勘驗結果出爐,檢方初步認定前陽台瓦斯外管漏氣造成,欣欣天然氣公司需負全責。(圖/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氣爆主受災戶(指3樓陳家),前後陽台各有一條天然氣公司擔供的外管經過,其中後陽台部分經氣密測試結果,各樓層外管和主受災戶內管都沒有漏氣案發時雖然瓦斯爐呈使用狀態,但該瓦斯爐具有自動熄火裝置,遇風湯汁溢漏會自動切除瓦斯供應,所以,瓦斯爐應無洩露可能。

黃謀信指出,前陽台天然氣外管部分,經氣密測試外管加壓後,壓力無法提升,且外管支管接縫處呈腐蝕情形,顯示該處有天然氣洩漏事實,從勘驗影片中可很明顯的看出前陽台確有洩露事實。

檢方認為,陳家前陽台設置的瓦斯外管,並非陳家人所管領,屬於整棟社區的公共管線之一,陳家人並沒有維護檢修的義務,相關安全維護應由瓦斯公司全權負責,瓦斯公司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承辦檢察官今日並傳訊在氣爆發生前,曾先後到該社區進行檢測的蔡姓、陳姓及葉姓等3名欣欣天然氣公司員工,訊後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列為被告,並分諭知20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至於全案是否還有其他人需涉及相關刑責,則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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