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發新式戶口名簿 影本可替代戶籍謄本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明換發新式戶口名簿、結婚證明書。(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申請助學貸款必須準備的戶籍謄本,內政部表示將在2月5日之後,可以用新式的戶口名簿影本取代,省下申請戶籍謄本每張15元的成本費。另外,內政部也改版結婚、離婚證明書,更加美觀也加強防偽機制。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29日表示,目前戶口名簿內容較簡略,而且容許人工註載戶籍資料、補註,導致戶口名簿記載與最新戶籍資料狀態有差異,為確保戶口名簿公信力及完整性,內政部從2月5日起實施新式戶口名簿。蕭家淇指出,新式戶口名簿並不是全面換發,只要戶籍資料沒有異動,原有的戶口名簿還是可以使用。

▲2月5日後實施的新式戶口名簿樣張。(圖/記者賴映秀攝)

蕭家淇說,申請1份新式戶口名簿費用維持在30元,上面還印有序號,民眾能查詢戶口名簿是否經過修正,並有完整的防偽功能;新式戶口名簿上路後,戶口名簿與戶籍謄本記載內容將相同,民眾可以自行影印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不只省下1張新台幣15元的工本費,也不必再專程跑戶政機關辦理戶籍謄本。

同時,內政部將中英文版本的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印鑑證明等,都由橫式改為直式,印鑑證明大小則規定1乘1公分到3乘3公分,民眾可依需求記載印鑑登記期限及使用目的。

內政部表示,2008年結婚改為登記制後,由政府提供印有關防的結婚、離婚證明書,供有需要的民眾申請;中文版可以現場領取,英文版領取則視各戶政機關作業時程。

▼新版結婚證明書(左)、離婚證明書(右),均有中英文版本,申請每份100元。(圖/記者賴映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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