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誤植案罰降職2級 柯文哲:不知要抗議什麼?

▲愛滋器捐誤植案,柯文哲被監院彈劾,公懲會罰降職2級。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大和成大醫院在民國100年8月間爆發國內首宗誤植愛滋器官案,導致5名受捐病患承受感染愛滋的風險,監察院101年8月間彈劾負責器官勸募的主責醫師柯文哲,並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認為柯文哲有未盡職責的違失,議決降兩級改敘。人在波蘭開會的柯文哲說,不知要抗議什麼?留給大家去評論。

彈劾案文指出,台大醫師柯文哲將開立醫囑及判讀檢驗報告的業務,授權給不具醫師身分的內勤人員及協調師執行,已怠忽職責,並違反醫師法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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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說,柯文哲疏於檢討器官捐贈檢體檢驗結果的判讀機制,而且未依據台大醫院醫療作業常規執行判讀業務,也疏於對所屬勸募小組協調師規劃完整訓練課程,沒有督導考核學習成效,就恣意授權專業經驗較淺的協調師執行移植手術前置作業的啟動,屬於「應作為不作為」通過彈劾,去年8月把全案移送公懲會。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受理案件後,函詢當時的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及台大醫院,並傳喚柯文哲說明。柯文哲帶著律師出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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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辯稱,協調師自98年7月擔任該職,到本案發生,已執業2年,處理約100例成功捐贈案例,並非新手,這件事發生是因為台灣OPO (台灣器官捐贈移植網路登錄系統和器官勸募網絡系統)無整合也無人力支援的機制所致,是組織制度不完整的意外事故,不應由他承擔,他對此制度的缺陷,並無控制能力。

公懲會調查後,認為柯文哲違失事證,至臻明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所定,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之旨,8月2日議決降兩級改敘。

柯文哲說,「我在波蘭開會,21日回台才能處理,如果依照規定我會被拔掉主任職位,減薪,減少退休金,兩年內不可升級和任主管,也不知要抗議什麼?這個案子只有一個人被判刑,只好留給大家去評論了」。柯文哲還說,監察院現在正在鋒頭上,如果他的彈劾案正式判刑,剛好可以拿來做對比。

台大醫院方面表示會等收到正式通知才決定,降級內容尚未知道,收到通知才會回應,柯文哲目前是台大醫學院教職,是否受等級影響由醫學院人事室說明。柯文哲同時也兼台大醫院主管,職等影響都等收到通知後,再對外說明。

這起愛滋器官捐贈案發生於2011年8月,當時有一名愛滋病患墜樓腦死,家屬不知他感染愛滋病,善心捐出器官,包括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共有5名病患接受愛滋病患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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