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團被擺道!法律學者:台有刑事管轄權 應施壓菲國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調查團16日抵達馬尼拉調查「廣大興28號」事件,菲國總統府發言人陳顯達(下圖/東森新聞)卻在例行記者會上說,「並不知道」(Not aware)台灣調查人員獲准來菲聯合調查,讓台菲之間共同調查機制看似無著落。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長楊雲驊指出,此事台菲雙方均具刑事管轄權,建議政府應施壓菲國,不能只期待對方承諾。

菲律賓公務船5月9日攻擊屏東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漁民洪石成死亡。中華民國政府不滿菲方態度,啟動一系列制裁,並派調查團赴菲,但菲方卻以菲國司法部未獲台菲共同調查為由,未正面回應台灣調查團。

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表示,國際上有「本國人民不引渡原則」,台灣要求菲方將凶手交給台灣偵審,非常困難。但楊雲驊強調,台灣與菲律賓均具此案刑事管轄,台灣也掌握許多直接證據,建議政府應施壓菲國,同意雙方真正組成「共同偵查團隊」,查明本案真相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共犯」。

▲台灣調查團17人被菲國擺了一道,坐困愁城。(圖/東森新聞)

「台灣現在不宜放棄」,楊雲驊也提到,聯合國打擊跨國組織犯罪公約及反貪腐公約等,均明定當事國如以國民不引渡原則拒絕交出犯嫌時,應將案件交給刑事訴追機關偵辦,不得有任何延誤;政府應根據這個原則,強烈要求菲國承諾有效起訴、審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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