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悠活案 屏縣長曹啟鴻護航:當年居民生計需顧

▲悠活嗆提行政救濟,是非自有輿論公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業14年風波,面對外界質疑中央及屏東縣政府多年來放任不管爭議,屏東縣長曹啟鴻8日表示,墾丁與雪霸國家公園狀況不同,墾丁部落無處可遷,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當年才會一再通融居民生計。

環保署3日請內政部墾管處,令業者停止營業渡假村的3到6區。曹啟鴻8日表示,悠活案應從歷史角度看,在國家公園尚未成立前,墾丁被設為風景區,當年以觀光角度出發,如墾丁凱撒飯店、墾丁福華飯店和歐克飯店(現今為福容飯店)都為國有地的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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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不適用環評法,悠活渡假村董事長曾忠信:未規避環評。

民國73年成立墾丁國家公園後,必須兼顧生態保育。曹啟鴻說,只是墾丁不能跟雪霸國家公園比,雪霸離部落較遠,但墾丁的部落就在國家公園裡面,根本無處可搬,為居民生計,同時要面對環境,因此一再地通融。

曹啟鴻說,保育可化為「環境財」,自然資源與觀光可同時並存,縣府的立場是「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希望政府、環境及居民能有「三贏策略」。此外,目前旅館的稽查人力只有1人,未來會針對稽查人力問題,擬定策略,並加強與其他單位的橫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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