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去摩鐵「找朋友」變馬伕!才知20歲女友背著他賣1次8千

▲載去摩鐵「找朋友」變馬伕!才知20歲女友背著他賣1次8千。(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30多歲的吳姓貨車司機,因為載張姓女友去蘆洲一間摩鐵「找朋友」拿東西,竟遭警方攔下,這才知道,原來女友是去和別的男人從事性交易,每次收費8000,還稱給他500元油資費,當場從男友變「馬伕」送辦。開庭時他喊冤直呼完全不知女友賣淫,且自己有正當工作,好在檢方採信,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事發於今年4月某天下午,吳男當時放假,想說開車要載20多歲的女友去上課,女友卻要求載去蘆洲薇微精品汽車旅館「找朋友」拿東西,在路邊臨停等她一下,幾個小時後去接女友,結果兩人馬上被埋伏的警員攔下,並在女方身上搜出8000元現金及多枚保險套等,追問之下,她馬上就認了是去賣淫,嚇壞在場的男友。

張女坦承從事性交易,每次收費8000元,還爆料吳男每次接送她可拿500元車馬費,害男友當場變馬伕。張女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吳男則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庭訊時,吳男無辜表示,先前就曾載女友去過摩鐵1、2次,每次問為什麼,都被對方回斥管太多,為此發生過爭執,最後乾脆就不去過問,沒想到女友竟是去性交易。


吳男喊冤直呼,從不知道女友背著自己賣淫,也沒從中收取油資,只是載女友去摩鐵找朋友,竟被當成馬伕。因張女後又改口說男友不知道她從事性交易、也沒給車馬費,供詞前後不一,加上檢方並未扣得吳男與應召站人員、張女間聯繫性交易的訊息內容,也沒有查獲500元油資,認定吳男有正當貨車司機工作,並無其他證據證明兼差當馬伕,將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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