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正名「防災假」 多放不用補班課

我們想讓你知道…不用補班課...這個決定真是英明...

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過去大家稱颱風時停班停課為「颱風假」,但近來還包括豪大雨等天然災害也會停班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5日表示,未來將正名為「防災假」;至於日前討論,若放了假卻無風無雨,該不該補上班上課,經過人事行政總處與地方縣市討論後,決定防災假維持現制,多放「不用補」。

黃富源(左圖/記者周佩虹攝)說,主要是這個假是要讓民眾去「防災」,過去的颱風假是媒體給的,好像一有颱風就應該放假,但事實上並沒有這個名稱,而颱風假也沒辦法包括水災、地震、豪大雨等天然災害。

至於如果放錯假或停班課是否需要補上班上課,黃富源強調,如果颱風假是交由地方首長來做決定,那是否補班課也是交由地方首長來決定,而由於在討論過程,多數縣市都認為如果停班課後,還要再去考慮是否補班補課將「徒增困擾」,因此就照多數人的意見,維持現狀,不考慮補班補課。

此外,由於考量現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已有相關規定,供各地方政府決策之彈性應變空間,為符合因地制宜,暫時不將短時強降雨納入天然災害停班停課通報基準,未來將再視實際執行情形通盤研議。

人事總處曾於7月27日邀集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專業機關及各地方政府,研商「將短時強降雨納入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通報作業機制相關事宜」會議。

會中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機關表示,目前對於短時強降雨之氣象預報技術仍非常有限,而各縣市政府排水系統、交通、地形地貌不一,訂定統一之短時強降雨基準有其困難。加上會後彙整各地方政府意見,大多建議暫時不需要將短時強降雨納入通報基準。

因此,人事總處決定,未來如果發生短時強降雨,各地方政府可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2條第2款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自行決定是否停班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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