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唱歌慶生...台中女遭親爸性侵!驚醒崩潰: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

▲桃園市湯姓男子去年10月在桃園市某酒吧飲酒,翌日凌晨見女子醉倒,扶持上女子搭計程車到中壢區某公園公廁內性侵,女子錢包遺落廁所也被湯撿走占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法官認定男子行為惡劣,不僅否認犯行還毫無悔意,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太惡劣!台中一名男子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引發社會譁然。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近日認定,男子假借替女兒慶生之名,趁對方酒後意識不清時強行侵犯,行為已嚴重侵害女兒性自主權,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血緣父女赴KTV飲酒 男子藉口臨檢誘往旅館

判決指出,該名男子與女子雖未完成法律上的認領程序,但具有血緣父女關係。案發當天晚上,男子邀請女兒前往台中一間KTV慶生,過程中雙方均有飲酒。接近深夜時,男子以擔心酒後遭警方臨檢為由,提議先到附近汽車旅館休息,女子未起疑心而同意同行。

進入旅館後,女子因酒醉不適前往浴室嘔吐,男子隨即建議泡澡舒緩身體。女子泡澡期間一度昏睡,醒來後赫然發現男子進入浴缸坐在其後方,感到不安便離開浴室回到床上休息。不料稍後,男子趁女子精神不濟、難以反抗之際,對其進行性侵。

女子驚醒 當場質問「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

女子在過程中驚醒,當場質問男子「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並以雙手推拒,試圖阻止對方。然而男子短暫停手後,反而進一步壓制女子,無視其持續拒絕與反抗再度施暴。事後,女子自行離開旅館,搭乘叫車返家,並於凌晨向男友吐露遭父親性侵的經過。數月後,女子才將此事告知母親,並由家人出面質問男子。男子否認犯行,女子隨後報警處理。

法官認定男子行徑惡劣 毫無悔意

法院審理時,男子辯稱雙方並未發生性侵,反指是女兒主動接觸,並提出兩人事後仍有聯繫的對話紀錄,試圖證明父女關係正常。然而法官指出,家內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因親情、經濟依賴、羞愧與恐懼等因素,常會選擇隱忍或假裝一切如常,不能僅憑事後互動就否定性侵事實。

法官認定,男子先利用女子酒後無力反抗之狀態乘機性交,女子醒來明確拒絕後,男子仍以強暴方式持續施暴,屬犯意升高,應整體評價為強制性交一罪。考量其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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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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