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當街吵架突放火燒!機車藏砍柴刀 引發恐慌遭送辦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台北車站發生無差別恐怖攻擊,造成凶嫌張文在內4人死亡、11人輕重傷,案發後,民眾對於煙霧彈、尖銳刀具仍餘悸猶存。有民眾直擊,今(21)日下午在高雄鼓山區有一名男子無故在人行道燃燒雜物,且機車踏板放置一把柴刀,嚇得立即報警,員警逮獲放火的陳姓男子,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偵辦。

▲▼高雄男街頭爆糾紛突放火!機車踏板藏柴刀 引發恐慌遭送辦。(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高雄男街頭放火燒雜物,消防隊趕到現場滅火。(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事發在21日下午3點30分,警消獲報,鼓山區壽山街有民眾當街吵架,其中一人突然在人行道上放火燒雜物。消防隊到場後控制火勢,所幸火苗沒有蔓延。

員警到場後,報案民眾向員警表示,行經時發現一名男子和朋友當街發生爭執,男子情緒激動,突然放火燒雜物,隨即騎乘機車離開,機車踏板上則有一把長型刀械。

▲▼高雄男街頭爆糾紛突放火!機車踏板藏柴刀 引發恐慌遭送辦。(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男子放火後重返現場,由於他無故攜帶刀械又放火,遭到警方逮捕。(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員警了解事發經過後,該名男子突然騎乘機車返回現場,報案人立即指認,警方隨即攔車並喊「刀子放下」,報案民眾則趁機上前取刀往前扔,男子為了撿刀具,被誤以為要攻擊警消。

警方表示,49歲陳姓男子在人行道上違規燃燒雜物,影響交通安全,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另陳男無故攜帶刀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1 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依法將陳男函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

▲▼高雄男街頭爆糾紛突放火!機車踏板藏柴刀 引發恐慌遭送辦。(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警方查扣一把砍柴刀。(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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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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