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今年6月起訴蘇姓兄弟一家4口及仲介、金主等16人,指控他們假冒代書與柬埔寨詐團勾結,專對假投資被害人辦高利房貸再收取費用,涉犯詐欺、重利、洗錢等罪。不過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僅貸款仲介許博皓明知案源不法仍牽線放款,判刑1年8月,其餘15人因證據不足全獲無罪。
起訴指出,詐騙機房先以「假投資平台」誘使被害人投入大筆資金,待帳戶被「凍結」後再謊稱只要補「600多萬元」就能出金,並轉介「可立即協助貸款的代書」。蘇姓兄弟等人接到名單後,隨即向被害人聯絡,安排二胎貸款流程,包括前往地政事務所設定抵押、簽立委託契約、收取代書費與利息等,被害人雖在現場確實領到部分現金,但手續費與規費早已被預先扣除。借款匯入帳戶後,被害人又在詐團指示下立即提領,再度全數落入詐騙集團手裡。
審理時,多名被告辯稱,他們只是依民間慣行承辦貸款業務,借款人到場時均主動表示是為「裝潢」「周轉」「買車」或「還債」,並未提到投資遭騙,也未與「張總」、柬埔寨機房等人接觸,根本不知背後另有詐騙。利息約月息1.5%、手續費由仲介間拆分,均屬市場行情,難以判斷案源是否異常。
然而,法官從「地面師仲介」許博皓 iPhone 15 Pro Max 內的LINE對話比對金流後,認定其情節完全不同。許男不僅與綽號「強力貸」的吳國瑞、「張總」等上游詐欺成員往來密切,多段對話更顯示他早知被害人均為假投資受害者。當被害人提領大額現金遭銀行關懷時,許男指示「換另一家銀行再提」,並明言「台水就是台幣,有做切割就安全」,顯示他非常清楚資金來源與詐欺金流有關,而「切割」正是詐團慣用的金流斷點手法。
許男從借款700萬元中收取 8.5% 手續費共 59萬5,000元,並依照上游指示分配給柯崴捷、項沂、吳郅陞、吳國瑞、「張總」等人,自己則實得12萬2,500元的佣金。法院認為,此分配模式與典型詐騙集團運作相符,足認許男是明知不法仍積極提供協助,依共同詐欺罪科刑,判刑1年8月,並沒收其犯罪所得及作案手機。
至於其餘15名被告,法院認定卷內未能證明他們主觀上知道借款來源涉及詐騙,被害人亦全依詐團指示刻意隱瞞真相;貸款利率、手續費拆分方式亦無異於民間一般習慣,加上被告手機中未見詐團相關術語、聯繫紀錄或分贓痕跡,檢方舉證未達「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均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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