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婉玲切割周玉蔻! 反擊「晶華滾床單」爆料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因在節目上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總統府前秘書長蔣孝嚴「滾床單」,遭張淑娟提告,並被法院判處1年6個月徒刑。此案還牽涉到前民視新聞副總經理、現任中央社社長胡婉玲,胡婉玲9日晚間發出5點聲明,強調她並非周玉蔻政論節目的製作人,也不是節目決策者,同時還原民視當時處理此事件的內部決策過程。

▲▼台灣網路新聞自律聯盟成立記者會,創立之初共有23家網路媒體加入,期望透過媒體自律,提升網路新聞品質。圖為中央社社長胡婉玲。(圖/記者湯興漢攝)

▲圖為中央社社長胡婉玲。(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周玉蔻2022年9月在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及臉書指稱,1988年中國小姐后冠得主張淑娟就是「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滾床單的女主角,並揭露張的姓名、婚姻、職業、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資,還說張嘗試攀附權貴,及擔任華航空服員時有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情事。張淑娟提告加重誹謗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2罪,最終周玉蔻被法院判處1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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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還牽涉到前民視新聞副總經理、現任中央社社長胡婉玲。台灣高等法院9日傳喚民視編審陳建民、製作人吳逸穎出庭作證,其中陳證稱,查證對象是時任民視副總經理的胡婉玲,法官預計明年2月3日傳喚胡婉玲作證。

對此,胡婉玲9日在臉書發出一篇聲明文,她表示,看到媒體報導指稱高院開庭時提及自己,為了避免眾人過多揣測,她憑著記憶進行5點說明,詳細如下:

一、 當年本人是民視新聞的副總經理,不是周玉蔻小姐政論節目的製作人,並非節目決策者。這個節目實際製作人就是周玉蔻,由於她是出身聯合報系的資深媒體人,公司內部同仁都很尊重她的意見,每天的新聞走向由她自己決定。

二、 查證新聞疑慮,應向事件相關人查證,而不是向新聞單位主管求證!今天這些說法,不符合新聞原理!

三、按工作分派,新聞部會由編審或法務向主持人周玉蔻、與談人蔡玉真本人查證,再回報新聞各階組織;當時本人擔任副總經理,依權責,不可能鉅細靡遺地管同仁怎麼查證。

四、 後來周玉蔻公開向張淑娟小姐道歉,民視主管們開始覺得事情真相難辨,因此公司決定,除非張淑娟小姐派有代表出席節目,否則不同意繼續討論此話題;並且先行停播周玉蔻在新聞台的節目;在選戰過後,再停播其在台灣台節目,以示負責態度。

五、 本案所有資料與事證均已在司法調查中,本人尊重司法,同時目前本人全力專注中央社業務,不便對舊案過多評論。

▼胡婉玲臉書全文截圖。(圖/翻攝自Facebook/胡婉玲)

(圖/翻攝自Facebook/胡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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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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