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明與小綠多次上摩鐵發生性關係。(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因協助丈夫處理手機事務,意外揭露婚姻裂痕。她在丈夫手機中發現丈夫與女同事的親密對話、合照,以及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的紀錄,丈夫在逼問下很快就坦承出軌。人妻事後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台中地院近日判決,小三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告小華(化名,下同)與丈夫阿明(化名,下同)於108年結婚,育有一名子女,家庭原本和睦。今年4月10日,阿明因公事請小華協助操作手機,小華卻在手機中發現阿明與女同事小綠(化名,下同)的大量親密證據,包括對話、合照,以及前往汽車旅館的消費紀錄。小華質問後,阿明承認兩人自112年間便開始不倫關係,除擁抱、接吻外,也多次發生性行為。
小華悲痛欲絕,阿明事後傳訊道歉,試圖挽救婚姻,但小華已無法接受,隔日便與阿明離婚。小華還控告小綠明知阿明已婚,卻仍與其發生親密關係,侵害其配偶權,因此求償60萬元。
小綠到庭時否認婚外情,聲稱與阿明僅為同事,未曾做出超越朋友的行為,不清楚為何阿明叫她向小華道歉;然而,阿明在法庭上坦承與小綠有染,而且小華提出的對話紀錄、合照與離婚協議書等證據完整。法院更調閱多家汽車旅館紀錄,發現阿明車輛在112年8月至113年10月,有14次進入旅館休息的紀錄。
法官認為,阿明明明住在台中,如果只是想休息,應該會直接回家才對,卻頻繁進出摩鐵,顯示兩人確實有性行為,行為已超越一般社交界線,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小綠已構成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後,判小綠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加計自起訴日起的利息,共計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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