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一名14歲國中生欠債遭人以借錢獎狀貼上電杆公審。(圖/民眾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近日發生一起超離譜的青少年借貸事件,一名年僅14歲的國中生小明(化名),疑似因為欠下3萬元債務,簽下本票要償還10%重利,事後在社群平台「脆」上被公開,更誇張的是,有人將他的欠債資訊製成「借錢獎狀」,張貼在街頭電線桿及反光鏡上逼他還錢,對此警方已介入調查,積極偵辦中。
這起事件在網路鬧得沸沸揚揚,暑假期間有網友po文指小明欠錢不還躲起來,並將帳號封鎖,據了解,小明疑似向地下錢莊借款3萬元,還簽下年利率高達10%的本票,沒想到近日又有民眾發現,有人在多處電線桿張貼「還錢獎狀」,公開小明拿著所簽本票及借貸契約書的照片。

▲校方得知後已對全校學生安排法治宣導。(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校方表示,小明是名中輟生,經常不到校上課,個性好動,生活作息不正常。已多次與家長討論其狀況,日前透過網路訊息得知借貸事件後,立即啟動關懷機制,確認學生安全無虞,並同步通知家長共同處理。
校方進一步說明,家長已知悉孩子借錢情形,並已與對方聯繫,承諾將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同時已在朝會時安排法治教育宣導,強化學生正確金錢觀念,這也是校內首次遇到類似個案。

▲校方表示家長將出面處理後續問題。(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環海法律事務所長廖國竣律師對此案提出專業分析,指出國中生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借貸行為必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有效,若父母事後不承認,契約即屬無效。他更強調,若約定利率過高,且債權人利用未成年人「急迫、輕率、無經驗」等情形放貸,就可能構成重利罪。
合法當鋪業者也劃清界線,表示業內普遍遵守「未滿18歲不放款」原則,即使父母陪同借款,也需嚴格審查資金用途,「若非直接用於未成年人的生活費或教育費用,借貸行為同樣無效」。

▲環海法律事務所長廖國竣律師說明。(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警方指出,針對張貼個資海報的違法行為,警方已火速介入調查,強調張貼含有個資的海報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時任意張貼廣告也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將依法處理。針對3萬元本票與10%高利率等,將調查是否涉及《刑法》第344條重利罪;同時將與校方調查釐清,是否有不法組織介入校園或涉及賭博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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