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姓女子在民生國小旁直播,被懷疑涉嫌蒐集學童個資、妨害秘密。(資料照/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劉姓陸籍配偶先前因在台北市民生國小旁人行道直播,被民眾檢舉疑似非法竊錄、蒐集個人資料以及妨害秘密等罪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根據民眾蒐證照片,認為劉女持手機、自拍棒步行街頭隨興拍攝,拍到的人物身分也難以辨識,與刑事處罰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處分不起訴劉女。
民眾在5月15日上午8點多的時候,發現有女子在民生國小旁人行道上,持裝有手機的自拍棒,拍攝周遭學童,並以直播方式公開播送,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接獲陳情,認為女子手機的直播畫面中,出現「台灣現場直播」字眼,介紹各個學校周邊環境,還清楚拍到小孩子的臉,可能再去北市其他學校拍學生,引發家長恐慌不安,隨即報案告發。
台北市松山分局找到直播女子是住在學校附近的劉姓陸配,劉女到案坦承當時正在直播,但是那天她是要出門買菜,想記錄她在台灣的生活,並沒有揭露兒童或少年的身分資訊。

▲道路監視器拍到劉女在街頭行走隨興拍攝直播。(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檢察官參考告發民眾提供的4張蒐證照片,可看到劉女當時位於公眾往來場域,有其他人車通行,看不出劉女在攝錄特定人士,難認當時直播出去的內容,有什麼竊錄他人更衣、如廁或睡眠等高度私密活動,即使劉女未經路人同意就拍攝,也不是《刑法》妨害秘密罪要處罰的非公開活動。
另外,現場監視器畫面翻攝顯示,劉女離開民生國小旁人行道後,繼續持手機和自拍棒,沿著民生東路、健康路、光復北路行走,看來與一般紀錄日常生活而在步行中隨興拍攝的常態相符,所拍到的影像本身難以辨識人物身分,也沒有蒐集其他足夠直接或間接識別的資料,不符《個人資料保護法》構成要件,因此將她處分不起訴。
至於是否有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行政規定,應由主管機關了解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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