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趁妻懷孕「摩鐵約戰小三」 結局只有她要賠25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婚後僅僅2年就趁她懷孕期間,與另一名女子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甚至相約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為,她直到今年8月才發現,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法官審理之後,裁定小美應賠償人妻25萬元較為適當。

▲聊是非用圖,男女,兩性,調情,情侶,做愛,性愛。(圖/CFP)

▲人妻控訴丈夫與小美發生婚外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後她努力照顧家庭,沒想到小美明知丈夫已婚,仍發展出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兩人甚至在2023年底至2024年初多次相約至摩鐵發生性行為,當時她正懷著孕;今年8月她意外發現此事,經質問丈夫,丈夫才坦承外遇,讓她身心大受打擊。

人妻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而小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為,人妻對於上述主張,有丈夫與小美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為證,小美經合法通知未提出意見,依法視同自認。

法官進一步指出,在兩人的對話紀錄中,可知小美應該是在知道男方已婚的情況下,仍同意發生性行為,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小美應賠償人妻2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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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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