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召開「小心試駕變仙人跳陷阱!業務設局逼買車後還求償百萬」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下同)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國內車廠發生的離譜試駕糾紛案件。日前有民眾在業務陪同試駕時,依指示踩下油門,卻遭指控超速導致試駕車輛遭扣牌6個月。事後車廠不僅提出高額賠償方案,甚至逼迫消費者購車,仍持續追討百萬以上的「營業損失」。此事並非個案,去年就有另一起相同手法之案件,亦要求消費者賠償54萬元,類似試駕手法宛如「仙人跳」陷阱,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
林俊憲指出,該案件發展至今已近1年,消費者雖在誠意解決爭議的前提下購買另1輛新車,但車廠仍反覆變更賠償要求,金額從54萬元暴增至216萬元,過程中毫無誠信可言。更令人質疑的是,業務在試駕前特地帶消費者拜訪國道警察局,並於隔日即能掌握超速罰單資訊,時間點令社會高度懷疑,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刻意設局陷害消費者?
受害者家屬米米表示,感謝委員願意協助站出來揭露此事,試車過程中,業務就提醒試車時會先去找認識的警察打招呼,而後續在試車時,業務也慫恿說可以踩油門測試車輛性能,該業務並操作排擋桿,致使車子突然加速出去導致超速。隔天表達不買車後,即收到業務通知,在試車時有被警察拍到超速,並且說了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都跟1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完全一樣,而那個開單分隊,正好就是試車當日去拜訪的分隊。
米米也指出,因超速行為事涉車輛扣牌,被要求賠償車廠營業損失108萬。但因金額龐大,業務提出四種方式處理,包括以450萬購買扣牌的試駕車、或購買其它款新車等部分。但即使後續選擇購買新車後,仍被求償108萬,甚至到今年5月,以租金調漲為由,又求償金額又改成216萬,過程毫無誠信可言,根本迫使民眾跳入陷阱。
林俊憲強調,試駕本是消費者了解車輛性能的重要環節,但目前國內缺乏明確規範,導致消費者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為此,他提出三大訴求,第一,由主管機關訂立試駕定型化契約,清楚規範雙方責任,避免車商任意求償;第二,在試駕契約中應納入保存試駕車輛行車記錄器影像至少60天,以供事後調查與舉證;第三,徹查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設局,如屬實,應嚴懲相關人員。
林俊憲呼籲,政府應立即正視此案,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他強調,消費者試駕不能變成陷阱,更不能成為車商業務斂財的工具,政府不盡快訂立制度,將可能讓更多民眾誤入同樣陷阱,背負沉重債務。
針對傳出民眾於試駕歐系車款時因違規遭取締,並懷疑警方與車廠合作洩漏資訊,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透過新聞資料5點澄清,第一,本大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稱懷疑警員洩漏公務資料予車商業務。經調查,當日車商業務至七堵分隊拜訪同仁,值班員警僅於門口告知該同仁業已退休,另值班員警與業務員雙方互不認識,絕無洩密情事。
第二,本大隊同仁一律依法執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超速、危險駕駛等交通違規行為舉發。警方執法與車商業務、個人糾紛或賠償爭議毫無關聯。第三,外傳「警方配合車廠」或「針對個人取締」之說法,完全不實。所有取締行為,皆依據科技設備紀錄或員警蒐證結果依法舉發,不可能、也絕不會受任何車廠或個人影響。
第四,呼籲所有民眾,試駕車輛時應遵守交通規定並注意行車安全。試駕屬道路駕駛行為,駕駛人不得因車輛性能或業務員引導而違規;如有違規,駕駛人必須自行負責。第五,警方再次強調:執法公正、依法取締,與各車商或民眾間的商業爭議、合約糾紛毫無關聯。請勿將商業問題誤導為警方執法作為,以免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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