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男子余文正開車暴衝釀4死11傷,檢方公布軌跡圖。(圖/記者陳以昇翻攝,點圖放大。)
記者陳以昇、陸運陞、黃資真/新北報導
78歲老翁余文正今年5月19日在新北市三峽區,開車高速衝撞,造成3死12傷,且本人也在搶救13天後宣告不治。今(14日)檢方調查後認為余翁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惟本人已身亡,故以不起訴處分。而檢方公布的軌跡圖中,余翁撞死人當下車輛時速達到81公里,在市區以該速度行駛,行人根本毫無時間反應。
軌跡圖中可以了解,余翁從學成路左轉進入國城路後,開始莫名加速,到北大國小附近僅154公尺的距離,時速已達到97.8公里,先撞到腳踏車,再撞到3名死者與學生共5人時,時速為81公里。之後余翁一度加速到83.7公里後,速度開始放慢,最後撞到復興路的分隔島才停下,整個過程十分詭異。
▲余翁在三峽駕車的路線圖。(圖/記者陳以昇翻攝,點圖放大)
檢察官審酌,余翁加速左轉駛入國成街後一路高速行駛,且駕車期間有偏閃對向來車,全程距離近400公尺均未煞車等駕車情節,且余翁長年居住出入該區域,對當時正是學生放學時間及環境,應知之甚詳,竟仍以超過100公里之時速高速行駛。甚於發生第一次衝撞後,仍未見有任何煞車跡象,故足認定被告於案發期間,已萌生對於其危險駕駛行為造成傷亡之結果有預見之認知,卻放任其發生之殺人不確定故意,最終造成本案3死12傷之憾事。惟因肇事者死亡,依法為不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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