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女摩鐵性交易卻洗劫硬上!孕婦求饒 惡狼重判15年

▲桃園市邱姓男子於2022年9月欲與前女友復合,卻罔顧法院核發保護令仍擅闖其租屋處,不顧其反抗仍應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高雄惡狼上網約性交易,趁機劫財劫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有多項前科的朱姓男子(45歲)因缺錢,上論壇找了2名女子「性交易」,在去年11月間的晚上,連續約了女子小莉(化名)和小愛(化名)到摩鐵,兩女不疑有他赴約,朱男隨即拿出美工刀威脅,要求她們交出身上財物並侵犯,其中小莉以懷孕為由哀求,逃過一劫,小愛則慘遭硬上。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依朱男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強盜強制性交罪,合併處15年徒刑。

判決指出,朱男因車禍得賠償,急需一筆錢,竟上「捷克論壇」找性交易,利用性工作者較為弱勢、不敢報警的弱點,打算對她們先搶錢再侵犯。

朱男於2024年11月21日晚間10點多,上論壇找女子小莉性交易,等小莉到旅館,朱男就拿出美工刀逼她把錢拿出來,搶走她身上8000元現金、iPhone12手機,再脅迫小莉把褲子脫了,意圖侵犯,幸而小莉表示自己懷孕,向朱男苦苦哀求,朱男才作罷並駕車逃離。

20分鐘後,朱男又在同一論壇邀約另名女子小愛性交易,小愛不疑有他赴約,朱男也馬上露出真面目,持刀逼小愛交出身上的1萬3000元,再命令她躺在床上,不戴套性侵得逞。

全案審理時,朱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朱男有多次竊盜前科,更曾因攜帶兇器強盜案件,於2004年被處7年5月徒刑並執行完畢,卻仍不知悔改犯下本案,審酌朱男犯後和小愛達成和解等情,依朱男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強盜強制性交罪,合併處15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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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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