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小清(化名)2023年12月間想多辦一個門號玩手遊,沒想到辦好的預付卡遺失了,當時他覺得尚未開卡弄丟也沒關係,就沒有多加在意,結果卡片被詐團撿到拿去當作詐騙門號,他也因此挨告。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認為小清的說詞始終一致,應當不是主動將預付卡交給詐團,最終因檢方證據不足,裁定小清無罪。
▲小清想多辦一個門號玩遊戲,卻意外被捲入詐騙案。(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檢方表示,小清在2023年12月間前往電信公司辦理門號,接著將該門號以不詳方式交給詐騙集團使用;詐團成員利用該門號與受害者聯繫,騙得50萬元,後來受害者驚覺被騙報警處理,循線追查才查出小清。
小清則辯稱,他申辦門號是想用另一支手機玩遊戲,辦完手續就把卡片放在口袋,接著去參加聚會,直到隔天才發現卡片不見了,因為預付卡要儲值才可以使用,當時覺得尚未開卡應該沒有關係,就沒有多加在意,哪知道會被詐團撿去使用,他真的完全不知情。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小清在歷次偵訊中,對於遺失卡片的情節敘述均一致,而且從小清申辦門號到詐團使用該門號施詐,時間相距超過2周,顯然與一般特地申辦新門號供詐團使用的狀況不同。
再者,法官指出,預付卡雖然也有一組門號可供申購人使用,但需要先儲值一定的金額才可以使用,否則無法撥打接聽電話,預付卡如果遺失或遭竊,就算沒有處理,頂多只是承受所剩儲值額度的損失,使用者在保管上會比較掉以輕心,甚至遺失了也不會報警或掛失,尚可理解。
最終,法官採信了小清的說詞,加上檢方目前的證據仍無法證明小清有參與協助詐團的犯罪行為,因此裁定小清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