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4年12月20日發生朝野立委在議場內大亂鬥,雙方都派出女將爭搶主席台,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事後被控踹人成傷。(圖/翻攝自Facebook/黃捷)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2024年)底發生朝野立委在議場內大亂鬥,民進黨2位女立委林宜瑾、陳培瑜事後提起刑事自訴,告國民黨女立委陳玉珍穿鋼頭鞋踹人,另4位女立委徐巧芯、翁曉玲、邱若華與林憶君從旁協助壓制,均涉犯傷害等罪嫌,台北地院今(14日)首度開庭,7位立委都以立院開會為由請假,法官當庭播放6段蒐證影片確認雙方證據內容一致,諭知今年6月23日再開庭。
今開庭時,徐巧芯和辯護律師都沒來,另4位挨告立委各委任律師出庭代打,均否認犯罪。陳玉珍的律師主張蒐證影片看不出自訴人指控的犯行,且林宜瑾沒提出驗傷證明。翁曉玲的律師表示翁是拉、抬倒地者,並非協助壓制,更沒合謀打人。
邱若華的律師強調,蒐證影片無法證明邱有壓制傷者舉動、邱也沒傷人。林憶君的律師表示林在影片中出現時,傷者已倒在門口地上,當時現場一團亂,很多立委試圖擠進議場,林趕緊拉、抬傷者起身,保護傷者以免遭踩踏,卻被誣指為壓制傷者。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混亂中掛彩,告國民黨立委「金門坦克」陳玉珍踹人。(圖/翻攝自Facebook/民主進步黨)
法官不解林宜瑾怎沒驗傷,因為提告傷害、重傷害未遂罪嫌,最重要的就是須確認傷勢範圍,林和陳培瑜提起自訴共同委任的律師表示,林確實沒有驗傷單,將聲請證人以親身見聞作證,藉此補強林遭陳玉珍踹傷事實。
法官當庭播放自訴方提出的6段蒐證影片,確認審檢辯3方取得的證據一致後,要求自訴方須明確標定指控犯行對應影片的秒數、動作與對話內容,包含製作譯文,若被告方要提出不同角度的事發時影片,也一併比照處理。
法官表示雙方都是立委、公務都很忙,加上立院本次會期到今年5月、可能加開臨時會,所以給雙方充分時間準備,暫定今年6月23日下午2點30分再開庭,請5位被告立委屆時都能出庭,一起確認證據內容,以便後續審理。
本案源於去年12月20日上午,立院開會表決《選罷法》等修正案,朝野立委都派出女將爭搶議場主席台、發生嚴重肢體衝突,混亂中掛彩的民進立委林宜瑾、陳培瑜,指稱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強行拉、摔,倒地後又遭陳穿鋼頭鞋分別踹傷腹部、臀部等處,造成身體許多挫、裂傷與紅腫、疼痛。
林宜瑾並指控翁曉玲從旁助陳玉珍壓制她,陳培瑜主張徐巧芯、翁曉玲、邱若華與林憶君壓制她手腳,使她無法反抗、任由陳攻擊,因此共同提起本件自訴,告陳玉珍等5位女立委涉犯傷害、重傷未遂罪嫌。金門選出的立委陳玉珍近期在議場內的強勢作風,被外界冠上「金門坦克」的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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