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鎮、元長鄉公所清潔隊共同執行清道專案。(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昨(6)日協同虎尾鎮、元長鄉公所清潔隊共同執行清道專案,就虎尾鎮林森路、德興路、光復路及元長鄉元西路、元東路及中山路等市區道路加強勸導、取締路障,並由清潔隊清除路霸,還給用路人一個「行」的空間,確保用路人權益。
虎尾警分局說明,各種形式的障礙物占用車道、人行道等區域,不僅嚴重影響市容,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針對道路上堆積、放置足以妨礙交通之雜物及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販、設置廣告物等情形進行「清除道路障礙」專案工作。
虎尾分局籲請住家與店家均能保持騎樓及道路暢通,以利用路人及行人通行,另重申如商家將騎樓以固定或活動式遮攔加圍或封閉營業及廢棄物等,嚴重影響行人通行情形,除會要求改善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以保護行人及用路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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