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猥褻9歲繼孫女,遭判刑3年10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榮(化名)再婚後搬進妻子家中,與妻子的兒子、媳婦、9歲孫女同住,沒想到他竟趁與繼孫女獨處時,二度強制猥褻女童得逞,甚至撕開衣服咬乳頭、舔下體。阿榮一審被判刑3年10月,他不服上訴稱自己年事已高又罹癌,請求法官減輕其刑。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阿榮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某日阿榮與繼孫女在單獨在2樓客廳看電視時,突然伸手撫摸繼孫女大腿內側及鼠蹊部,繼孫女嚇得馬上推開他的手表示拒絕,但阿榮仍不死心,不顧對方反抗繼續撫摸繼孫女私密部位約3分鐘,強制猥褻得逞。
去年9月1日晚間,阿榮又以相同的手法對繼孫女伸出狼爪,之後更變本加厲撕開繼孫女的衣服咬乳頭、舔下體,直到後來繼孫女要上樓洗澡他才停手。
一審法官審理認為,阿榮竟僅為滿足私慾,利用繼孫女及其家人對他的信任,2度對繼孫女為強制猥褻行為,造成她及其家人身心傷害甚大,且至今仍未獲得繼孫女及家人原諒,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3年2月,應執行3年10月。
事後阿榮不服上訴,其辯護人主張,繼孫女偵訊時稱阿榮平常對她很好,案發前也沒有做過讓她不舒服的事嫌,阿榮妻子也出庭作證稱他一直將女童視為親孫女,祖孫互動融洽;阿榮因一時無法控制生理衝動犯案,犯後懊悔不已,希望與繼孫女和解,有積極彌補過錯之心,且阿榮年事已高,又罹癌需要接受化療,請求法官減輕其刑。
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審量刑時已審酌阿榮罹癌一事,且阿榮至今仍未與繼孫女及其家人達成和解,亦未取得被害人原諒,因此駁回阿榮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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