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告贏了「沒幫外送員投保」挨罰判違法 台南市府提上訴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富胖達(Foodpanda)贏了!台南市勞工局對富胖達未依規替外送員投保,開罰6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台南市府敗訴,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對此,台南市府回應,將提起上訴捍衛勞工權益,後續並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foodpanda,粉紅英雄金健康,2024 城市巡迴健檢,健檢醫護人員,外送夥伴。(圖/記者姜國輝攝)

▲Foodpanda挨罰告贏了。(圖/資料照)

台南市勞工局2023年4月依據富胖達提供的的相關資料,認為未依《台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替外送員投保相關保險,開罰6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訴願,經市府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

高等法院認為,保險相關法規屬於商事法範疇,勞動法也屬於由中央立法並執行,地方自治團體未因憲法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而取得商事法及勞動法之立法權。《台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保險規定非屬地方制度法的自治事項,牴觸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因此判市府裁處無據,撤銷原處分與訴願決定。

勞工局8日進一步回應,《台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送台南市議會核可後、報經行政院核定,已於2021年9月24日正式實施。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有效存在。此外,工商輔導及管理仍係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地方自治的範疇。

勞工局強調,外送平台業者義務「非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倘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也屬於履行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沒有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市府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起上訴。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經統計,自治條例施行至今,已不定期查訪外送員920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台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是未依規投保,因此他呼籲在台南市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規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的保險,以保障其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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