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滿廟宇燒香的煙一直飄進家,2度到廟宇折香、香爐灌水。(圖/資料照片)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林姓女子不滿住家附近的廟宇,總共有燃燒線香的煙霧飄進她家、影響她的健康,竟2度跑進廟內將香爐中的線香拔起折斷,甚至還往香爐中灌水,氣得廟方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罪判處林女5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林女的住家距離台南某廟宇約100公尺外,她不滿廟宇長期燃燒線香產生的煙霧一直飄進她家,進而影響自己的健康,在2024年1月二度前往搞破壞,將香爐中的線香拔起折斷,甚至朝香爐灌水。
廟方知情後,認為林女違反刑法第246條《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對壇廟、寺觀公然侮辱且妨害祭禮,決定向林女提出告訴。林女出庭時供稱,她是不滿廟宇的煙霧影響健康才會拔香,並沒有褻瀆宗教的意圖。
對此,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因健康被影響,才會到廟宇拔香、朝香爐灌水,主觀上無意褻瀆宗教,所以認為《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不成立,但林女的行為已涉及毀損罪,考量到林女欠缺尊重他人財產,至今又未與廟方達成和解,審酌後判處林女5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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