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國會調查權 林亮君:立法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

▲民進黨黨團抗議立法院長韓國瑜「黑箱密室協商」。(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47、48條二讀通過,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感嘆,「立法院未來將變成全台最大刑堂」。(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立法院21日繼續審議藍白國會改革提案版本,針對賦予立法院對重大事項調查權的47、48條二讀通過。法人、人民團體或關係人在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者,可以開罰1萬至10萬元。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感嘆,立法院未來將變成全台最大刑堂。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21日晚間在臉書指出,藍白提出的國會改革提案第47條、第48條修正動議二讀通過了,未來包含法人、人民團體、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立法院向其調閱資料時,一旦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將被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且罰到當事人或團體配合為止。

林亮君感嘆,「企業的機密資料、一般百姓的隱私,立法院都可以要求你交出來,不配合就罰到你怕,立委變法官、檢察官,變得無所不能」、「有了這個天條,藍白立委就可以恣意得到所有想要的資料,天底下沒有他們不能知道的事,而這些資料最後會落到誰的手上呢,誰在後面呵呵笑?」

林亮君最後說,藍白假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為了私利不惜侵害人權、逾越立法權、司法權、監察權界線,「把立法院變成中共人民大會堂,在未來還將變成全台最大刑堂,在立法院場外堅守民主價值的台灣人民都會記住,每一張充滿惡意的嘴臉、蔑視民意的訕笑,不要小看人民的力量」。

▲▼國會調查權二讀通過 「罰到你怕」林亮君:立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圖/翻攝自臉書/林亮君)

▲林亮君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臉書/林亮君)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藍白版本國會改革法案中的第47條二讀條文規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 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 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 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 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管。

第48條二讀條文規定,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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